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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通知各地儘快出臺新的徵地補償標準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8月12日   來源:新華社

  為了進一步完善徵地補償辦法,保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國土資源部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工作進度,力爭在今年年底前制訂並公佈本地區徵地統一年産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這標誌著新的徵地補償標準即將出臺。

  徵地補償直接關係到被徵地農民的切身利益。然而,舊的補償辦法以具體地塊的平均畝産值倍數來計算補償費用,不僅使補償費用偏低,而且相鄰地塊的徵地補償往往因用途不同而相差很大,補償的隨意性也較大,引發了大量爭議和糾紛。

  據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介紹,作為新的徵地綜合補償標準,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制訂將綜合考慮地類、産值、土地區位、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係、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徵地統一年産值標準的制訂,也將考慮被徵收耕地的類型、質量、農民對土地的投入、農産品價格及農用地等級等因素。

  可以預見,新的徵地補償標準更有效地保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保證其原有生活水平不下降、長遠生計有保障。同時,隨著徵地補償標準的統一,同地不同價的現象也將得到糾正,農民可以很清楚地了解自己耕種土地的徵地價格水平,因徵地補償安置引發的爭議有望減少。

  國土資源部日前發出通知,要求東部地區在城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範圍內制訂區片綜合地價,中、西部地區大中城市郊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地區推進區片綜合地價制訂工作,其他暫不具備條件的地區制訂統一年産值標準。徵地統一年産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一經公佈必須嚴格執行。

  通知強調,各地應合理確定不同地區徵地補償標準,防止以制訂和公佈徵地統一年産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為由,壓低徵地補償標準;要在認真做好實地調研和科學測算的基礎上,廣泛聽取有關部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群眾及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要注意與過去徵地補償標準的銜接,防止因新、老徵地補償標準差距過大而導致矛盾,維護社會穩定。(記者 張曉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