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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頒布個稅管理辦法 規範和加強徵管工作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9月20日   來源:新華社

   國家稅務總局日前頒布《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從制度建設、技術手段、管理規範等方面,系統、完善地提出了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其中包括提出建立個人收入檔案制,細化對高收入者納稅的管理。

   國家稅務總局稱上述規定的出臺,是充分發揮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分配的職能作用,加強個人所得稅徵管的重要舉措。

   上述管理辦法共十章五十九條,分別對建立個人收入檔案管理制度、代扣代繳明細賬制度、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向稅務機關雙向申報制度、與社會各部門配合的協稅制度;加快統一的個人所得稅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強化高收入者的重點管理、稅源的源泉管理、全員全額管理等作了詳細闡述。

   納稅人個人信息的來源及其真實度是中國個人所得稅徵管工作長期以來的重點和難點。為此,上述辦法提出要建立個人收入檔案制度,實現個人收入“一戶式”管理。個人所得稅大部分是由單位代扣代繳,而目前絕大部分扣繳單位並沒有明細申報到個人,向稅務機關申報的只是一個匯總數。

   上述辦法要求稅務機關必須從源頭嚴格把關,按稅法規定審核扣繳義務人申報數據是否包含了支付收入所有個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收入額和扣繳稅款等明細信息,以及其他相關信息。

   此外,上述規定要求各級稅務機關應對扣繳單位報送來的明細信息,以及自行申報納稅人申報來的基礎信息、收入及納稅信息,以納稅人身份證照號碼為唯一標識,建立個人收入“一戶式”檔案,按人頭對這些信息進行分類、篩選、歸集、比對和分析,實施精細管理。

   此外,上述管理辦法對個人所得稅徵管重點——高收入者的管理,也從實際操作層面予以細化,要求各地將金融、保險、證券、電力、電信、石油、石化、煙草、民航、房地産、高等院校、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仲介機構、體育俱樂部等高收入行業人員,個人投資者、影視明星、歌星、體育明星等高收入個人,臨時來華演出人員等納入重點納稅人的範圍。

   上述新規定還要求各地從收入較高、知名度較高、收入來源渠道較多、收入項目較多、無固定單位的自由職業者、稅收徵管影響較大等人員中,選擇一定數量的個人作為重點納稅人,從而對其實施滾動的動態重點管理。

   國家稅務總局有關人士指出,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完善和發展,居民收入水平大幅提高,個人所得稅收入迅猛發展。但是,在對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管理上,由於中國尚未建立個人收入監控體系,社會初次分配秩序不規範,大量現金交易存在等原因,使得稅務機關難以真正掌握個人收入的實際性質及金額,難以做到應收盡收,難以消除現階段個人收入分配形式存在的隱性化、多樣化現象。(記者 江國成)

   我國將建個人收入檔案制度 個人收入一戶式管理

   稅務總局日前頒布的《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明確提出建立個人收入檔案制度,以提高納稅人信息來源的真實度。

   據了解,《辦法》分別對建立個人收入檔案管理制度、代扣代繳明細賬制度、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向稅務機關雙向申報制度、與社會各部門配合的協稅制度;加快統一的個人所得稅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強化高收入者的重點管理、稅源的源泉管理、全員全額管理等方面作了規定。凸顯出3大“亮點”。

   一是提出建立個人收入檔案制度,實現個人收入“一戶式”管理。納稅人個人信息的來源及其真實度,是個人所得稅徵管長期以來的重點和難點。個人所得稅大部分是由單位代扣代繳,而目前絕大部分扣繳單位並沒有明細申報到個人,向稅務機關申報的只是一個匯總數。因此,《辦法》要求稅務機關從源頭嚴格把關,按稅法規定審核扣繳義務人申報數據是否包含了支付收入所有個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收入額和扣繳稅款等明細信息,以及其他相關信息。同時,稅務機關應對扣繳單位報送來的明細信息,以及自行申報納稅人申報來的基礎信息、收入及納稅信息,以納稅人身份證照號碼為唯一標識,建立個人收入“一戶式”檔案,按人頭對這些信息進行分類、篩選、歸集、比對和分析,實施精細管理。

   二是提出全員全額管理概念。在盡可能把所有個人所得稅納稅人都納入到稅收管理中後,從中選取管理的重點、難點以及查實高收入個人是否足額納稅,通過對信息的匯總分析、納稅評估,避免納稅人多處分解、漏報少報收入,實現對取得應稅收入個人的全員全額管理。

   三是將高收入者作為徵管重點。《辦法》不僅要求各地將金融、保險、證券、電力、電信、石油、石化、煙草、民航、房地産、高等院校、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仲介機構、體育俱樂部等高收入行業人員,個人投資者、影視明星、歌星、體育明星等高收入個人,臨時來華演出人員等納入重點納稅人的範圍,也要求各地從收入較高、知名度較高、收入來源渠道較多、收入項目較多、無固定單位的自由職業者、稅收徵管影響較大等人員中,選擇一定數量的個人作為重點納稅人,對其實施動態重點管理。(記者 陳二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