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10月份以來,全國先後發生多起重特大火災事故,給國家財産和人民生命造成了嚴重損失。為此,公安部于10月12日發出《關於堅決遏制當前重特大火災事故頻發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立即採取強有力措施,堅決遏制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
通知通報了近期發生的幾起重特大火災事故:10月7日,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區泰東鎮益民果蔬開發有限公司發生火災,造成9人死亡;10月10日,山東省威海市環翠區金瑩家電大樓發生火災,造成10人死亡;10月11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外區南三道街一居民樓發生火災,造成12人死亡;……
通知指出,這些火災的發生既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單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宣傳不普及的問題,也暴露出公安機關及消防部門監督執法不嚴格、隱患整改不及時的工作問題。當前已臨近冬季火災多發期,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急劇增加,由此帶來的不安全因素明顯增多。各地公安機關及消防部門務必引起高度重視,要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作好當前消防各項工作,立即採取強有力措施,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特別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立即向當地政府進行一次專門彙報,重點彙報本地區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解決意見和改進措施。要結合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和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迅速會同有關部門對各類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建築工地特別是“三合一”、老式住宅等場所組織一次全面徹底的消防安全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堅決督促整改,嚴控帶險生産、經營,必要時,要採取停産停業的措施進行整改。
通知要求各級公安機關進一步強化消防監督執法力度,依法從嚴消防。對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未經消防審核、驗收、檢查合格擅自開業或投入使用的,要依法嚴厲查處。對存在隱患的單位,要依法責令隱患單位立即改正或責令限期改正。對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要明確責任人,確保年底前整改到位。要切實加強對城鄉居民村民住宅和各類小型生産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加大消防宣傳力度,針對冬季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增多的特點和不同行業、部門及單位的防火特點,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消防宣傳活動,切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自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各項安全防範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