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保監會發佈再保險業務管理規定 12月1日起實施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02日   來源:經濟日報

    近年來,我國保險市場各類法律法規不斷建立健全,但再保險市場卻一直沒有一部正式的法律法規,再保險市場的規範散見於《保險法》和其它保險法規中。10月25日,中國保監會在其官方網站發佈的《再保險業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結束了國內再保險市場監管法規上的非完整狀態。《規定》將從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再保險,又被稱為“保險的保險”,是保險公司把自身承擔的風險部分或全部轉嫁給其他保險公司,以達到分散風險、穩定經營的目的。據了解,作為我國第一部全面系統規範再保險市場的法規,《規定》是中國保監會組織多方力量,經過一年多的反復論證研究後才正式推出的。《規定》的出臺,使我國再保險市場監管的方圓規矩開始明晰。這無疑對強化再保險監管,促進我國再保險市場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體現保護性用意

    按照《規定》的要求,保險公司辦理合約分保和臨時分保的,應當優先向中國境內至少兩家專業再保險公司發出要約,分出份額之和不得低於分出業務的50%。這對國內再保險公司來説,無疑是一個重要利好。

    在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前,再保險市場一直是以法定分保為主,中再保險集團曾作為國內唯一的中資再保險公司,每年有20%的法定分保進賬。按照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法定分保業務將逐年遞減,直到完全取消。今年中再集團的法定分保僅存5%,明年則不再有法定分保了。在這個時候,監管層明確規定國內優先分保,其保護性用意十分明顯,雖然此前《保險法》中已有國內優先分保的規定,但那只是一個原則性規定。

    其實,境內優先分保是國際通行做法。比如澳大利亞就有規定,境內保險公司優先分保比例為50%;韓國國內保險公司自留比例更是高達89%。同時,國內的再保險公司,似已做好在商業再保險市場上擴大疆土的準備。中國財産再保險公司就在10月12日完成了增資擴股,註冊資本金從成立時的6.5億元,增加到現在的14.5億元。按照保監會對償付能力的要求,中國財險再能承保自己註冊資本金4倍的分保業務量。

    繃緊風險控制的弦

    對於再保險市場的風險控制,可以説是《規定》的重要特色。《規定》對風險集中的程度進行了限制性比例規定,即在財産保險和人身保險合約分保和臨時分保中,每一危險單位分給同一家再保險分入公司的業務量不得超過直接保險業務的80%。這實際上在客觀上也禁止了代出單行為。

    所謂代出單業務(Fronting),是指在中國內地沒有經營權的境外保險公司,以通過境內保險機構名義上的承保,再轉手將全部保險責任轉移給境外再保險人的方式變相進入中國內地保險市場的情況,而境內保險公司可得到約5%的出單費。有報道稱,據保監會2003年的一份調研報告顯示,通過這種方式,境內90%以上的商業分保以外幣形式落入境外公司手中。

    風險管控的另一體現則是,《規定》首次將外國再保險公司分公司的償付能力納入監管之列,將按其總公司的償付能力狀況來認定其分公司的償付狀況,並要求外國再保險公司分公司向保監會提交相關報告,以證明其總公司的償付能力及經營情況。同時對在中國市場開展再保險業務的外資(再)保險公司再保業務作出了較全面的規定。《規定》要求,除保監會批准外,外資保險公司不得與其關聯企業從事再保險業務。    

    根據《規定》,保險公司違反規定辦理再保險分出業務的,將被處以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限制業務範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者吊銷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對違反規定辦理再保險分出業務的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中國保監會可以區別不同情況予以警告,責令予以撤換,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再保險市場競爭趨熱

    從中國保監會公佈的數據,目前已經有9家外資再保險公司在華設立了12家代表處。而世界最大的兩家再保險公司,慕尼黑再保險和瑞士再保險則在北京開設了分公司。

    顯然,再保險市場的競爭進入了面對面的階段。對於外資再保險公司的步步進入,中再集團在麾下設立了中國財産再和中國壽險再兩家子公司,將法定分保業務留在集團,讓中國財險再和中國壽險再兩家子公司進入商業分保市場打拼。實際上,此兩家從2003年成立以來,發展情況相當不錯。據中再集團總經理劉京生介紹,中再集團及其子公司今年上半年業務穩定增長。以中國財險再來説,商業分保費從2003年底的14.85億到2004年底的28.12億,截至今年9月底,其分保費收入已經達到40.89億元。

    中國財險再總經理蔣誌喜拿出了一個信心十足的數據:“預計全年可望突破48億元。”他的想法很明確,由於法定分保比例會按照WTO承諾逐年下降5%,那麼商業再保險需求就會大增,這給中國財險再是一個很大的機會。畢竟中國的再保險市場對於本土公司來説,有其外資所沒有的一些優勢。而眼下《規定》的出臺,無疑讓中國的再保險公司在一個更規範的市場上與外資競爭時,能站到一個較有利的位置。(記者 江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