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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繼續實行差別電價政策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07日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11月7日電(記者 劉錚)記者7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司了解到,發展改革委決定繼續實行差別電價政策。 

    發展改革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説,經國務院批准,去年6月開始對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鹼、水泥、鋼鐵6個高耗能行業試行了差別電價政策,對促進産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起到了積極作用。為此,決定繼續實行差別電價政策。 

    發展改革委近日下發的《關於繼續實行差別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説,差別電價的政策界限仍按去年的規定執行。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待新的《目錄》頒布後,按新的分類標準執行差別電價,具體規定屆時將另行下達。 

    為進一步體現“扶優抑劣”的調控原則,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對電解鋁、鐵合金、氯鹼三個高耗能行業中規模大、技術先進的鼓勵類企業,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結合電價改革,採取優先安排大用戶直供電試點,或逐步按照用電負荷率和電壓等級合理確定電價水平等措施,給予必要的扶持。 

    執行差別電價增加的收入以及對自備電廠徵收的基金可用於疏導各地急需解決的電價矛盾。具體由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實施方案,報發展改革委核批。 

    實行差別電價政策,是將價格政策與産業政策結合起來實施宏觀調控的新的嘗試,對遏制高耗能行業盲目發展,扶優抑劣、促進結構調整和産業升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進經濟、環境與資源的協調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