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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出臺深化國企改革“28條” 5年完成新重組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09日   來源:南方日報

  記者8日獲悉,《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于10月28日正式出臺。《決定》明確深化國企改革的目標,未來5年,著力推動我省國有企業改革取得新突破,完成新一輪國有經濟的戰略性重組,努力打造若干營業收入超1000億元的國企“航母”,一批營業收入超100億元的企業群體和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單打冠軍”。

  作為新一輪國有企業改革的綱領性文件,6000多字的《決定》從改革思路、改革目標、改革重點、改革配套政策等方面,清晰勾勒出新一輪國企改革和發展的體系。《決定》全文分為4大方面、8個部分共28條,也被稱為廣東國企改革“28條”。

  可能成為中央國企改革先導

  社會各界對《決定》評價甚高,認為這是迄今為止最完整、最成熟、政策操作性最強的指導廣東新一輪國企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可能成為中央國企改革的先導。國務院國資委有關高層評論“它的出臺對國企改革是件好事”。

  有關專家概括《決定》的主要特點,一是強調大膽創新;二是突出産權改革與強化財務監管;三是推廣成功經驗;四是具有極強的操作性。早在8月29日,省委、省政府召開的全省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工作會議上,《決定》曾徵求修改意見,此次經修改完善後正式印發。本報已于8月29日第一時間獨家解讀該文件的核心內容(詳見當日《南方日報》“國企雄風”特刊)。

  以強化財務監管為突破口

  《決定》明確廣東新一輪深化國企改革的思路:以發展為主題,以結構調整為主線,以産權制度改革為核心,以強化財務監管為突破口,以提高國有經濟競爭力為根本出發點,加快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完成新一輪國有經濟的戰略性重組,全面提升國有經濟的競爭力和控制力,充分發揮國有經濟在全省國民經濟中的主導作用。

  業務骨幹可獲增量資産股權獎勵

  據悉,為建立健全國企發展的長效激勵機制,《決定》把增量資産獎股作為産權制度改革以及深化激勵機制改革的重要做法進行推廣。鼓勵發展態勢良好、已基本完成産業結構調整和管理架構重組的競爭性大中型企業探索增量資産獎勵股權的有效形式,對有突出貢獻的經營管理層和業務骨幹給予增量資産股權獎勵。鼓勵有條件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試行對經營管理層實施期權獎勵,並在取得經驗的基礎上推廣至其他具備條件的公司。

  重點扶持國企關鍵技術研發

  為加大國企改革的政策支持力度,《決定》推出了9條“可操作性強,含金量高”的相關扶持政策,涉及工商、稅務、土地、房産政策支持,企業債權債務處置、困難職工安置、退休職工社會化管理、國企改革與發展的資金支持等方面。《決定》提出,各級政府要安排一定額度的經費,重點用於扶持國有企業關鍵技術和共性技術的研發、試驗和技術改造以及信息化建設,特別是挖潛改造。省政府將安排一定額度的經費,用於支持省屬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

  此外,針對當前不少國有企業存在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清、監督不到位的問題,《決定》提出,重大決策失誤事項追究責任人,通過建立重大決策失誤、重大資産損失、重大監督失職等重大事項個人責任追究制度,強化對國有企業領導人的監督和考核,嚴格問責制。 (記者 謝思佳 陳韓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