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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解讀就業再就業政策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10日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11月10日電(記者劉羊旸)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10日對國務院發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有關內容進行了解讀。

  解讀一: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再就業政策,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方面

  與現行政策相比:稅收優惠方式從原來的沒有限額改為在規定限額內按四個稅種依次減免;貸款貼息的範圍從現行規定的19個微利項目擴展,具體由地方確定,以更好地適應各地和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實際情況;稅收優惠方式由按比例減免調整為按實際招用人數定額依次減免,主要是便於操作,更好地防止管理漏洞;要求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補貼項目在原來養老、失業保險的基礎上增加了醫療保險,主要是解決再就業者“病有所醫”的問題;扶持對象範圍擴大。

  解讀二:促進城鄉統籌就業,改進就業服務,強化職業培訓方面

  主要作了三處調整:一是免費職業介紹和職業培訓補貼的對象範圍增加了廠辦大集體企業下崗職工、進行失業登記的其他人員,以及進城登記求職的農民工。二是改培訓免費為培訓補貼的方式,並要根據培訓質量和培訓後就業情況給予補貼,這樣更符合地方的工作實際。三是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通過初次技能鑒定的(限國家規定實行就業準入制度的指定工種),還可給予一次性的職業技能鑒定補貼,主要目的是幫助生活困難人員更好地提高技能,穩定就業。

  解讀三:開展失業調控,加強就業管理方面

  主要作了以下調整和完善:對實施主輔分離企業政策執行期限相應延長,這主要是考慮到,主輔分離政策落實時間較晚,為延伸和擴展其效果,有必要繼續執行,並與國有企業改革進程和再就業政策期限保持一致;進一步強調做好國有企業重組改制和關閉破産中的職業安置工作,結合工作實際,對事前、事中、事後三個操作環節作了進一步的規範,要求嚴格審核並監督落實。

  解讀四: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建立與促進就業的聯動機制方面

  政策充實主要是在東部地區進行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的試點。主要目的是進一步發揮失業保險基金在促進就業方面的作用。

  解讀五:繼續加強組織領導,動員全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就業再就業工作方面

  主要作了三方面調整和充實:一是把解決體制轉軌遺留的下崗失業問題、促進城鎮新增勞動力就業、推進城鄉統籌就業、加強失業調控和實現就業與社會保障制度的聯動機製作為主要目標任務,進一步完善了就業再就業工作目標任務體系。二是適應新的形勢任務要求,將再就業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調整為就業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地方各級政府也要相應調整,形成統一領導、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三是根據政策調整完善,相應增加財政預算支出項目。各級政府要根據就業形勢的變化和就業工作的需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資金投入,將促進就業再就業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對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中央財政繼續通過專項轉移支付的方式給予適當補助,主要用於職業介紹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小額擔保貸款貼息的部分資金。同時,各級財政還要合理安排用於勞動力市場、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建設等經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