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我國“十五”時期財稅體制改革工作取得重要進展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15日   來源:經濟日報

    臨近年底,財經數據顯得格外引人關注。據有關部門初步預計,2005年財政收入將達到3萬億元左右,比2000年的13395億元增長1.3倍。

    按這一數字推算,在“十五”時期全國財政收入將達到11.3萬億元,比“九五”時期增加6.2萬億元,年均增長16.9%。與此相應,預計“十五”期間全國財政支出規模將達到12.6萬億元,比“九五”期間增加6.9萬億元,年均增長15.2%。

    上述數字顯示,“十五”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取得平穩較快發展。與此同時,通過積極推進一系列財稅改革,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公共財政體制框架初步建立,財政實力不斷壯大。財政收入的大幅增長為服務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促進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也為“十一五”時期的公共財政建設和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十五”期間我國進行了一系列財稅體制改革,其中,一些重大改革成為財稅體制改革中的突出亮點。

    改革和完善了出口退稅機制。1994年財稅體制改革後,出口退稅由中央財政全部負擔。這一機制在發揮重要作用的同時,也存在欠退稅嚴重等突出問題。2004年按照“新賬不欠,老賬要還,完善機制,共同負擔,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的原則,對出口退稅機制進行了改革,建立了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負擔出口退稅的新機制,實現了“老賬”還清、“新賬”不欠的目標,樹立了誠信政府的形象,促進了産業結構調整和外貿出口,調動了地方政府參與管理的主動性和積極性。2005年針對口岸城市及部分地區出口退稅負擔較重等新情況,又進一步完善了出口退稅政策及負擔機制,即在適時調整部分資源性産品退稅政策的同時,自2005年1月1日起,超基數部分中央、地方分擔比例由75:25改為92.5:7.5。這一改革調整不僅進一步減輕了地方出口退稅負擔,也必將有利於更好地促進外貿和經濟發展。

    加快推進了農村稅費改革。為減輕農民負擔,規範國家和農民的收入分配關係,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在2000年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的基礎上,不斷加大改革力度,實施了“三減免三補貼”(即減免農業稅、牧業稅和農業特産稅,以及糧食直補、農機具補貼和良種補貼)等一系列財政支農政策措施。2004年,中央財政用於“三農”的投入達2626億元。2005年,包括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在內,中央財政用於“三農”的支出將近3000億元,28個省區市已全面免徵了農業稅。目前,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重點,開始逐步轉向推進以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體制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綜合改革。 

    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在中央和地方全面推進了部門預算改革,穩步推進了行政單位實物費用定額改革,實施了項目預算滾動管理,增強了預算編制的統一性、完整性和公平性。繼續深化了“收支兩條線”管理改革。目前已在40個中央部門進行了“收支兩條線”管理和綜合預算改革試點,改變了預算內外資金分別使用和收支挂鉤等不規範做法,規範了財政資金範圍,預算內外資金統籌安排使用的程度不斷提高。在中央部門全面推行了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地方省級和許多市縣也實施了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減少了資金繳撥的中間環節,實現了財政資金使用的“中轉”變“直達”,賬戶管理的分散到統一,提高了預算執行透明度。自今年11月1日起,全國3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實施了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在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中,全面推行了政府採購制度。2005年採購規模在上年突破2000億元的基礎上,預計將達2500億元。

    實施了增值稅轉型改革試點。根據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推進增值稅轉型,將生産型增值稅(即對企業新購進固定資産所含稅款不予抵扣)改為消費型增值稅(即允許企業抵扣新購進機器設備所含稅款),不僅有利於增強企業技術創新的積極性和競爭能力,也有利於提高經濟自主增長能力。自2004年7月1日起,對東北地區的裝備製造業等8大行業實行了增值稅轉型試點,並通過精心測算分析,科學制訂方案,採取投資過快增長行業暫不納入試點範圍和實行增量抵扣等辦法,較好化解了推進改革時面臨的一部分財政收入減少和在經濟局部及部分行業過熱狀態下刺激投資增長兩個突出問題。從試點情況看,改革效果已初步顯現。同時,還順利推進了所得稅收入分享等其他財稅體制改革。

    還要指出的是,財政政策作為實施宏觀調控的重要政策工具,對熨平經濟週期有著重要作用。“十五”期間,我國財政政策經歷了從“積極”到“穩健”的轉變,這是在積累治理通貨膨脹和應對通貨緊縮經驗的基礎上,根據經濟形勢發展變化及時相機抉擇的結果。這一適時轉變也豐富了宏觀調控經驗,顯示了黨中央、國務院駕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高超能力。(孫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