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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築節能管理規定》將於2006年1月1日實施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22日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11月22日電(記者杜宇)記者22日從建設部獲悉,《民用建築節能管理規定》將於2006年1月1日起實施,旨在加強民用建築節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內熱環境質量。

    《民用建築節能管理規定》指出,鼓勵民用建築節能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推廣應用節能型的建築、結構、材料、用能設備和附屬設施及相應的施工工藝、應用技術和管理技術,促進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

    國家鼓勵多元化、多渠道投資既有建築的節能改造,投資人可以按照協議分享節能改造的收益;鼓勵研究制定本地區既有建築節能改造資金籌措辦法和相關激勵政策。

    新建民用建築應當嚴格執行建築節能標準要求,民用建築工程擴建和改建時,應當對原建築進行節能改造。

    採用集中採暖製冷方式的新建民用建築應當安設建築物室內溫度控制和用能計量設施,逐步實行基本冷熱價和計量冷熱價共同構成的兩部制用能價格制度。

    建築節能標準和節能技術應當作為註冊城市規劃師、註冊建築師、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註冊監理工程師、註冊建造師等繼續教育的必修內容。

建設部:房地産開發企業應將商品住房節能信息在銷售現場公示

    新華社北京11月22日電(記者杜宇) 建設部有關負責人22日表示,房地産開發企業應當將所售商品住房的節能措施、圍護結構保溫隔熱性能指標等基本信息在銷售現場顯著位置予以公示,並在《住宅使用説明書》中予以載明。

    這位負責人説,建築工程施工過程中,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築物的圍護結構(含墻體、屋面、門窗、玻璃幕墻等)、供熱採暖和製冷系統、照明和通風等電器設備是否符合節能要求的監督檢查。

    新建民用建築應當嚴格執行建築節能標準要求,民用建築工程擴建和改建時,應當對原建築進行節能改造。

    既有建築節能改造應當考慮建築物的壽命週期,對改造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投入收益比進行科學論證。節能改造要符合建築節能標準要求,確保結構安全,優化建築物使用功能。

國家鼓勵發展八項節能技術和産品  

    新華社北京11月22日電(記者杜宇)建設部有關負責人22日説,我國鼓勵發展八項節能技術和産品。

    分別是:新型節能墻體和屋面的保溫、隔熱技術與材料;節能門窗的保溫隔熱和密閉技術;集中供熱和熱、電、冷聯産聯供技術;供熱採暖系統溫度調控和分戶熱量計量技術與裝置;太陽能、地熱等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及設備;建築照明節能技術與産品;空調製冷節能技術與産品;其他技術成熟、效果顯著的節能技術和節能管理技術。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鼓勵推廣應用和淘汰的建築節能部品及技術的目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結合該目錄,制定適合本區域的鼓勵推廣應用和淘汰的建築節能部品及技術的目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