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2日電(記者劉錚)隨著福建煤礦安全監察局、廣東煤礦安全監察局和廣西煤礦安全監察局的掛牌成立,全國26個産煤省份都已設置了垂直管理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記者22日從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了解到,按照國家完善煤礦安全監察體制的意見要求,去年下半年提出的組建湖北、廣東、廣西、青海、福建5個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的工作,目前已經全面完成,這標誌著國家煤礦安全監察體制得到進一步完善。
“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是煤礦安全工作的基本格局。煤礦安全監察體制實行垂直管理以來,對穩定和扭轉我國煤礦安全生産形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在實際運行中需要進一步完善。
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將對地方煤礦安全監管工作進行檢查指導,主要內容包括:貫徹落實煤礦安全法律法規、標準情況;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礦井情況;煤礦安全監督檢查執法情況;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事故隱患整改及復查情況;煤礦事故責任人的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雖然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都已組建完畢,但市、縣一級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組建工作仍任重道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