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5日電(記者劉錚)“從我國能源資源特點來看,優先發展水電是必須堅持的能源發展方針。”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張國寶25日在此間表示。
張國寶在全國水力資源復查成果發佈會上説,我國人均化石能源資源較少,特別是探明的油氣資源難以滿足日益增長的需求。按水力資源經濟可開發年發電量重復使用100年計算,水力資源佔我國常規能源剩餘可採儲量的40%左右。
“在做好環境保護和移民安置工作前提下,開發和利用好我國豐富的水力資源、加快水電開發步伐,是滿足我國能源增長需要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措施。”張國寶認為。
我國水電開發利用程度還很低。去年水電裝機容量1.05億千瓦,開發程度僅19%。初步規劃,到2010年,水電裝機容量達到1.8億千瓦,開發程度達到33%;到2020年,水電裝機容量將達到3億千瓦,開發程度為55%,接近發達國家水平。
水電建設是涉及能源、國土、水利、環保、移民和社會發展等諸多方面的複雜的系統工程。張國寶要求,必須堅持“開發中保護、保護中開發”的方針,高度重視水電建設的環境保護和移民安置工作,努力把水電工程建設成為生態工程和富民工程,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經濟與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通過這次水力資源復查,基本查清了我國可能開發的水力資源及其分佈、經濟可開發量和開發情況。全國水力資源技術可開發裝機容量為5.4億千瓦,與上次普查相比,增加了43.1%。(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