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今日中國
 
央企股改有利於穩定市場預期 成為股改助推器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01日   來源:光明日報

    自2005年4月29日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工作正式啟動,截至11月30日,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共有303家上市公司推出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其中在滬市11月28日進入股改程序的14家公司中,屬於39家重點央企的有2家,屬於135家重點地方國企的有4家,較好地體現了國有重點企業進行股權分置改革的示範作用。但與滬深兩市800多家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相比,還遠遠不夠。因此,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充分認識深入推進股權分置改革對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重要作用,應成為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尤其是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的當務之急。

    央企股改有利於穩定市場預期

    從我國證券市場運行實踐看,深入推進股權分置改革將有利於穩定市場預期。特別是國有股股東對最低持股比例的承諾,目前市場已初步形成了即期和遠期流通股總量的預期。股權分置改革的深入推進,將有助於進一步穩定市場對於流通股總量的預期,促進形成市場化的股票定價機制和運行機制。

    通過股權分置改革,非流通股獲得了流通權,一方面可以使非流通股股東的利益取向與市場取向趨於一致,有利於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增強發展後勁;另一方面也為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機構將市值考核納入國有控股股東業績考核體系提供了前提,有利於加快上市公司各類股東利益整合的進程,進而形成各類股東的共同利益基礎。

    同時,上市公司國有股通過股權分置改革獲得了流通權,使得以市場價格作為其定價依據成為可能,有利於上市公司國有股的有序流轉和國有資産的保值增值。

    因此,國資委有關領導表示,要將股本規模大、佔市值比重較大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權分置改革作為下一步工作的重點。各級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機構要逐戶摸清情況,進行分類指導,幫助解決困難。對條件相對成熟的上市公司,國有股股東要儘快完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並適時推出;對於條件暫不成熟的公司,國有股股東要針對問題積極研究改革的可行途徑,創造條件加快改革。

    部分國有股股東存在特殊困難

    隨著股權分置改革進程的深入,也出現了一些存在特殊困難的上市公司。據部分國有股股東反映,目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權分置改革遇到了一些實際困難,影響了股權分置改革的順利推進。一些國有控股股東持股比例較低,本身又缺乏足夠的資金以及與上市公司主業相關聯的優質資産,無法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而一些國有控股股東的持股比例雖然不低,但國家産業政策有明確要求,難以通過送股或縮股方式進行股權分置改革。還有一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為境外上市公司,這些境外上市公司作為控股股東如何向A股股東支付對價尚需進一步研究。此外,還有些上市公司的第二大股東是外商或民營企業,其股份是通過收購第一大股東的國有股而來的,且成本較高,存在如何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的問題。

    針對上述種種情況,國資委有關領導已要求各級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機構要加強與證券監管部門及其他有關方面的溝通、協調,幫助企業研究解決實際問題,為股權分置改革工作創造條件。國有股股東也要積極與仲介機構溝通,採取創新方式尋求解決路徑。

    央企公司成為資本市場的脊梁

    股權分置改革不僅為我國證券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奠定了制度基礎,而且給上市公司,特別是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帶來了發展機遇。

    目前,中國石化、上海石化、中國聯通等中央企業控股的藍籌上市公司已成為支撐資本市場穩定發展的基石。其內部運作、業績增長及市場表現均有不少亮點。從某種意義上説,這些公司的質量及發展潛力決定著我國資本市場發展質量及其持續發展能力。因此,如何採取有效措施改善公司治理,確保規範運作,促進業績穩定增長,並不斷做強做大,既是當前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根本動力,也是確立公眾投資者信心的重點所在。

    同時,各級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機構要督促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綜合利用現金清償、股權轉讓、資産重組、以股抵債等多種手段,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並依法採取措施,防止新的侵佔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發生。要密切配合證券監管部門,加強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監管,促進其誠信經營,規範運作,做維護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的模範。

    國資委有關領導最近表示,當前我國資本市場正處於重大制度轉型期。要在已有工作基礎上穩步推進股權分置改革,積極化解各種矛盾和風險,促進我國資本市場的各項制度建設。同時也要加強研究、積極創新、精心組織、強化監管,保證股權分置改革工作的深入、順利、有序推進,促進資本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記者 賈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