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就松花江
重大水環境污染事件發出通報強調
切實把加強安全生産和應對突發
公共事件的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來抓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就松花江水環境污染事件發出通報,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按照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以對人民極端負責的精神,切實把加強安全生産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來抓。
通報指出,今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雙苯廠發生爆炸事故,造成大量苯類污染物進入松花江水體,引發重大水環境污染事件。這一事件給松花江沿岸特別是大中城市人民群眾生活和經濟發展帶來嚴重影響。對此,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胡錦濤、溫家寶等中央領導同志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有關地方和部門立即採取有效措施,積極做好應對工作,切實把這一事件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經過各方面艱苦努力,這一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初步得到控制,當地人民群眾的生産生活基本恢復正常。
通報指出,這起重大水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後,國家環保總局作為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事件重視不夠,對可能産生的嚴重後果估計不足,對這起事件造成的損失負有責任。為此,解振華同志向黨中央、國務院申請辭去國家環保總局局長職務,這一請求已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
通報強調,有關地方和部門要毫不放鬆地繼續抓好松花江流域水環境污染治理和事故處理工作。要嚴密監測水環境污染情況,及時向社會公佈監測結果;加大清除水環境污染的工作力度,確保城鄉人畜飲水安全;進一步加強同俄羅斯及有關國際組織的聯絡與合作,共同採取治理水環境污染的有效措施。同時,要抓緊查明爆炸事故和重大水環境污染事件的原因,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通報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從這次爆炸事故和重大水環境污染事件中認真汲取教訓,舉一反三,查找隱患,堵塞漏洞,改進工作,著力強化對煤礦、交通、環境、建築、消防、娛樂場所、食品、藥品等方面的安全監管,堅決遏制目前重特大事故頻發的勢頭。要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制,加強領導,嚴格管理,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真正把加強安全生産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努力維護改草發展穩定大局,為“十一五”規劃開好局、起好步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