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月6日從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了解到:2006年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堅持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以貫徹“十一五”規劃為契機,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以深入開展平安建設為載體,以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為重點,著力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和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全面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長效工作機制,推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確保治安秩序和社會大局持續穩定。
中央綜治辦提出,在平安建設方面,重點做好縣以下平安建設工作,廣泛開展平安縣(市、區)、平安鄉鎮(街道)、平安村、平安社區、平安校園、平安企業等基層安全創建活動,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把“平安村”創建活動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
同時,在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方面,做好重點青少年群體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方面,重點抓好縣(市、區)以下基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體系建設;在嚴厲打擊各種嚴重刑事犯罪活動方面,排查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加強組織協調,及時開展治理整頓,限期改變面貌;在治安防範方面,重點做好城鄉結合部、公共場所等治安問題複雜地區的治安防範工作,在城市主要街道、商業繁華區、重點要害部位和治安複雜場所廣泛實行以視頻監控為主的技術防範,並把技術防範措施逐步落實到社區、企事業單位;在建立和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長效工作機制方面,進一步完善綜治、紀檢、組織、人事、監察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和情況通報制度,兌現獎懲,加強督查。(記者 王比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