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國家稅務總局的消息,稅務系統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規範了稅收執法、優化了執法環境。稅務機關的執法行為進一步透明化、規範化,為市場主體的公平競爭提供良好的稅收環境,促進了經濟的發展。
2005年6月,國家稅務總局確定以信息技術為支撐,對稅收執法行為進行全過程的監控與考核,規範執法行為。各級稅務機關積極依託信息化建設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使稅收執法責任制從單一的結果控制轉向過程與結果並重控制,稅收管理質量全面提升。(記者 孫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