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29日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的決定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六次會議于1958年6月3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