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貴陽12月30日電(記者王麗)“十五”期間,我國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長足發展,實際利用外資總額約3800億美元,是“九五”時期的1.3倍。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張曉強近日在貴陽舉行的全國發展和改革系統外資工作會議上透露,“十五”期間,外商直接投資超過2700億美元,在我國經營的外資企業達28萬戶,直接吸納就業約2400萬人。
張曉強説,“十五”期間,涉外經濟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加入世貿組織後,我國加快制定和完善相關法規和政策體系,修訂、清理和廢止了一系列不符合世貿規則的相關法律法規,兩次修訂了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和海外上市工作有序進行,資本市場逐步對外開放。外商投資和境外投資項目由審批制轉為核準制、國外貸款項目管理方式改革的配套措施相繼出臺。
據介紹,目前我國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工作仍存在一些問題:統籌對外開放與國內發展的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效果還不明顯;外商投資增長與資源環境承載力下降的矛盾突出;在擴大開放中保障國家經濟安全的問題日益凸顯;在開展境外投資方面,仍存在相關法規不完善、服務與金融支持力度不夠等差距。(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