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6日電(記者楊維漢)記者6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了解到,2006年,全國檢察機關要重點解決反映檢察機關違法查封、扣押、凍結款物以及插手經濟糾紛的信訪問題。對這類涉檢上訪案件,要堅持定領導、定專人、定方案、定時限,逐件落實責任,依法及時處理。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在全國檢察長會議上宣佈,將就涉檢上訪問題作出責任倒查的規定。據悉,全國檢察機關在2006年部署的工作中,將把解決反映檢察機關違法查封、扣押、凍結款物以及插手經濟糾紛的信訪問題作為一項重點工作。
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要把不出現、少出現新的涉檢有理上訪作為衡量檢察機關執法工作水平和成效的重要尺度,切實把執法辦案同解決矛盾糾紛緊密結合起來,同構建和諧社會緊密聯絡起來,努力從源頭上消除涉檢上訪。對錯誤履行職責、違法違規辦案導致涉檢上訪的,要倒查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另悉,檢察機關還將進一步建立健全處理涉檢信訪問題的長效機制,依法及時辦理各類控告申訴案件,妥善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保護群眾的合法權益,真正做到案結事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