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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下發通知要求加強液化氣價格管理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18日   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經濟日報

    發展改革委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和有關石油石化企業加強液化氣價格管理。

    通知指出,液化氣是居民生活的重要燃料。近一段時間以來,部分地區液化氣市場價格出現持續大幅上漲,給城鄉居民生活帶來較大影響。鋻於2006年春節將至,為穩定液化氣市場價格,保護消費者利益,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密切關注液化氣的生産、進口、消費等供求變化情況,加強價格監測,做好液化氣銷售價格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液化氣銷售價格列入地方定價目錄的地區,價格主管部門要根據經營企業液化氣購進成本變化情況,合理制定銷售價格;同時做好對低收入困難群體的補貼工作。放開液化氣銷售價格的地區,要制定液化氣價格上漲應急預案,當液化氣價格發生異常波動時,要及時介入,依法進行臨時價格干預,採取控制流通環節差價率、規定最高限價、實行提價申報、調價備案制度等措施,切實穩定市場價格;在制定價格干預措施時,要兼顧經營者、消費者利益,有利於促進液化氣正常流通,同時做好與毗鄰地區的銜接工作,確保採取干預措施切實可行,並取得成效。

    通知指出,有關液化氣生産企業要認真執行國家關於液化氣出廠價格的政策,按照與汽油保持1:0.83—0.92的比價關係確定出廠價格,不得擅自提高價格。中石油、中石化兩公司要督促所屬液化氣生産企業對照國家政策,主動自查自糾,並將2005年6月份以來發生的液化氣出廠價格超過國家政策規定的情況,如實匯總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進行研究處理。

    通知強調,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液化氣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對不執行國家價格政策、價格干預措施,以及哄抬價格、牟取暴利的經營單位和個人,要從嚴查處、嚴厲打擊,堅決制止各種價格違法和擾亂市場行為的發生。各地價格主管部門還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強液化氣市場的整頓工作,規範液化氣市場流通秩序,減少流通環節,壓縮流通費用,防止中間環節層層轉手加價,以降低市場銷售價格。(記者 蘇民)

    鏈結:中國石化、中國石油表示將竭盡全力穩定液化氣市場

    國內兩大液化氣生産商———中國石化和中國石油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將為穩定國內液化氣市場供應竭盡全力。一方面開足馬力組織液化氣生産;另一方面在價格上嚴格按照當地物價部門規定執行。

    自去年12月以來,廣東、海南、廣西、福建、上海、江蘇、山東、河南、遼寧、陜西、重慶、西藏等全國眾多省區市出現液化氣供應緊張,液化氣價格大幅度上漲。據了解,國家有關部門已發出通知,要求各地穩定液化氣市場價格。

    據了解,在目前全國液化氣市場供應總體構成中,有1/3來自中國石化,1/3來自中國石油、中國海洋石油和社會煉廠,另有1/3依靠進口。

    據了解,中國石化去年下半年月均産量比上半年增加3萬噸,去年12月份單月産量達到74萬噸,大大超過月均産量。今年1月份,中國石化和中國石油的液化氣産量均達到歷史最高水平。文/新華社記者 李新民(據新華社北京1月16日專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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