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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發佈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27日   來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網站

  為高效、有效地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1月26日,上海市政府發佈《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該預案共5章,分別為總則、組織體系、工作機制、應急保障,監督管理。

  《總體應急預案》是應對本市突發公共事件的整體計劃、規劃程序和行動指南。編制這一總體預案的目的是為了貫徹執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適應上海特大城市特點和未來發展需要,提高政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産安全,維護城市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據悉,這已經是本市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第三版預案。第一版是2001年開始編制並試行,2003年10月正式頒布實施的《上海市災害事故緊急處置總體預案》,將以往城市減災的單災種管理,向城市綜合減災管理轉變。第二版是2004年按照國務院有關進一步加強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要求,在已基本確立的綜合減災體系基礎上,編制《上海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暫行)》,使本市應急管理工作開始從城市綜合減災管理,向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提升。這次出臺的第三版預案,是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其專項應急預案要求,在本市應急管理工作實踐基礎上,結合上海特大型城市應急管理工作的特點組織編制的。

  《總體應急預案》明確,本市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産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根據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公共事件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按照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事件等級分為特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根據上海的特點,預案規定,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突發事件即列為報告和應急處置的重大事項。對一些特殊突發公共事件應加強情況報告並提高響應等級。

  《總體應急預案》規定,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市政府是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根據市委、市政府決定,本市已成立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市應急委是本市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決定和部署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市應急辦是市應急委的辦事機構,負責全市應急管理面上的協調、匯總和指導工作。

  《總體應急預案》明確了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和預案體系,要求形成“網格化、全覆蓋”的應急管理工作機制,使應急管理工作進社區、進農村、進企業。各級政府要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總體應急預案》還確定了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據了解,截止去年底,本市各區縣已成立了本級應急管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包括19個區縣預案、11個專項預案和41個部門預案在內的預案體系框架已經基本形成。今年本市應急管理工作重點是抓推進、抓深化、抓落實,圍繞健全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完善應急預案體系、探索建立“網格化、全覆蓋”應急管理工作機制、加強應急管理基礎能力建設、做好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啟動本市緊急避難場所建設等7項工作,不斷提高應急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為城市安全運行設防。

解讀《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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