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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發佈五件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27日   來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網站

    江西省政府近日發佈5件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5件專項應急預案分別是:江西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江西省地震應急預案,江西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江西省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江西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編制自然災害類專項應急預案,是為了保證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協調、有序、高效進行,確保江西省在應對自然災害時反應及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措施有力,把自然災害的威脅和影響減輕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産安全,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江西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適用於江西省範圍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預案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在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本級應急委員會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防汛抗旱工作。當江河發生洪水時,水文部門應按有關報汛規定加密測驗時段,分析江河洪水演變趨勢,預測江河洪峰水位、流量及其推進速度,為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適時決策提供依據。預案規定,堤防、涵閘、大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後2小時內報到江西省指揮部;對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産損失的災情,應立即上報,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後2小時內將初步情況報到江西省指揮部。

    江西省地震應急預案適用於江西省處置地震災害事件的應急活動。預案規定,江西省內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後,有關各級應急委員會立即按照相應預案實施地震應急,處置本行政區域地震災害事件。江西省應急委員會是處置全省重大、特別重大地震災害事件的主體,江西省地震災害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地震應急工作。江西省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同行動。

    江西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適用於處置江西省行政區域內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産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預案明確,要建立健全群測群防機制,建立健全按災害級別分級管理、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管理體制。發生地質災害或者出現地質災害險情時,相關設區市、縣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的需要,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負責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指揮和部署。

    江西省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適用於江西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應急工作。預案規定,江西省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在江西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省、市、縣(區)、鄉(鎮)四級政府負責。江西省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本省重大、特大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連續燃燒48小時後還沒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災,本預案啟動後,成立“省前線撲火指揮部”,現場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撲火救災工作。

    江西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適用於受暴雨、高溫、乾旱、颱風、雷電、大風、大霧、大雪、寒潮、冰雹、霜凍、凍雨、低溫、龍卷風等天氣氣候事件的影響,包括其次生、衍生災害的影響,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産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的災害應急處置。預案規定,氣象災害應急工作在江西省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省、設區市、縣三級政府分級負責。重大、特別重大的氣象災害由江西省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和協調,較大和一般的氣象災害分別由設區市、縣(市、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和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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