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2月8日電(拉巴次仁、旦增卓嘎)西藏自治區財政廳近日宣佈:“十一五”期間,西藏自治區財政部門對西藏生態環境保護的投入將達到60億元,比“十五”期間增長1.4倍。
西藏自治區面積120多萬平方公里,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既是南亞、東南亞地區的“江河源”和“生態源”,也是中國乃至東半球氣候的“啟動器”和“調節區”。
“十五”期間,西藏在加快經濟建設的同時,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注重社會經濟和生態環境和諧發展。截至2005年,共建立各類自然保護區38個,其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9個、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6個、地縣級自然保護區23個,保護區面積達到40.83萬平方公里,佔全區國土面積的34.03%,居全國之首。
西藏自治區政府主席向巴平措近日宣佈,“十一五”期間,西藏將進一步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推進重要生態功能區、重點資源開發區和生態良好區的生態保護與建設。以天然林資源保護、草原生態建設、濕地與江河湖泊源頭保護等為重點,著力實施“西藏高原國家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工程;加強珠峰、羌塘、雅魯藏布大峽谷等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加強對高原珍稀、瀕危、特有動植物的保護工作,維護生物多樣性和自然生態的良性循環;實施“一江四河”等主要江河流域污染防治工程;加強城鎮污水治理和垃圾處理。
據西藏自治區財政部門介紹,“十一五”期間,西藏財政將進一步支持“西藏高原生態屏障項目”、城鄉污染(水)治理等生態環境保護項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