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底以來,群死群傷的重大事故接連發生。人們在追問:全國上下都在強調公共安全,為什麼警鐘還是一次次敲響?
為確保百姓生命財産安全, 從2005年12月上旬起,公安部展開了一次規模空前的行動--預防重大治安災害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專項督察。公安部派出31個督察組,對全國31個省、區、市的交通、消防、治安情況進行明察暗訪。截至目前,約6000處社會單位的各類問題和隱患得到了及時整改。
在行動的同時,督察組發現,要從根本上保障我國公共安全,一些深層問題亟待解決。
領導決策忽視安全是最大的隱患
“這是我從事消防工作30多年來,見過的隱患最嚴重的一個場所。”公安部消防局局長郭鐵男這樣形容他對福建省閩侯甘蔗華僑禮堂的印象。他暗訪時,700多名中學生正在這裡看電影。這是一棟磚木結構的老房子,耐火等級很低,使用的是活動坐椅。電影廳設置了木結構夾層,夾層中又設了木工房,插銷、電線就埋在刨花鋸末裏。與電影放映廳直接相通的香堂內,香爐和香案上插滿了正在燃燒的香和蠟燭。而整棟建築消防栓、滅火器一樣也沒有,險象環生。
“在這樣危險的場所放映電影,令人感到震驚。令人震驚的不僅是一旦失火,必然會造成群死群傷事故,更令人震驚的是,當地有關部門負責人竟然允許把這些孩子的生命置於危險之中的嚴重不負責任的行為。”郭鐵男説。
他指出,這一處隱患暴露出當地各方安全管理都不到位。目前,在督察組推動下,隱患已得到整改,相關責任人受到了嚴肅處理。但讓郭鐵男憂慮的是,國家法律法規對各級政府的消防職責早有明確規定,很多地方卻沒有認真執行。
有法不依、有制度不落實,已成為當前公共安全領域最大的問題,其癥結在於一些地方領導對公共安全認識不足。督察組在幾個省份發現了這樣的現象:有的場所幾年前就被發現存在重大隱患,執法部門提出停業整改,當地政府的態度卻模棱兩可,遲遲不批准,導致隱患單位一直帶險營業。有的大型建築消防驗收不合格,當地政府領導卻出面施壓,強行批准投入使用。個別地方甚至限制或禁止執法部門開展消防檢查……
郭鐵男説,一些地方政府一味強調經濟建設,忽視安全工作。出了問題就重視,不出問題就不重視;上面領導有批示、開會強調了就重視,平時卻把安全工作放在一邊。
幾位督察組負責人告訴記者,有些隱患涉及到複雜的利益關係,整改難度大,但更主要的是一些地方領導以犧牲安全為代價換取經濟發展。有的以招商引資、創造寬鬆經濟環境為由,放任、縱容違法行為,甚至要求執法部門給隱患單位開綠燈,邊整改邊經營;或是片面依賴“嚴防死守”,致使隱患不能根本消除。
郭鐵男説,一提起公共安全,常有地方領導説自己是“坐在火山口上”,其實,還是基礎工作沒到位。如果基層領導幹部不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不堅持安全發展,安全隱患就不能根除,發生事故是難免的。
城市規劃忽視安全帶來深層隱憂
2005年12月12日,青海化隆回族自治縣發生特大交通事故,死亡12人。公安部交管局局長楊鈞在現場發現,事故原因除肇事司機違法駕駛外,出事路段本身也存在缺陷。“出事時汽車正在轉彎,而那段公路的轉彎半徑不符合標準,車子速度一快,很容易衝到對面車道上去。”
楊鈞分析,近年來不少地方在提高公路等級,原來的一些鄉間土路鋪上了柏油,車可以開得快了,但是公路的線型卻沒有調整,交通安全設施沒有跟上,極易導致交通事故。這反映出一個普遍性的問題--我國一些道路建設不符合安全要求。有的建設標準還是十幾年前制定的,已經滯後於形勢的需要。
設施落後已不能僅僅被看作導致事故的“客觀原因”,這一問題正日益對交通安全構成直接威脅。督察期間發生的京石高速“12·19”特大交通事故,死亡17人,原因之一就是事故發生地中央隔離護欄防撞能力差,起不到防護的作用。
基礎設施落後的狀況也存在於消防領域。據公安部消防局統計,全國地級以上城市消防站欠缺43.4%,市政消火栓欠缺26%,尤其缺乏處置高層建築、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火災的先進技術裝備,難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消防安全的要求。
這類問題不能完全歸咎於經費不足,很多是規劃不科學造成的。赴重慶督察組組長張劍明説,現在很多城市道路規劃片面追求路面寬度,或是一味講究修環路,路網密度低,支路少,通行能力並不高。2001年一場大雪造成北京市全城交通癱瘓,道路規劃不合理就是深層原因之一。
治安領域也是如此,很多地方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産貯存場所被社會建築“合圍”。督察組在寧夏中寧縣安泰民爆公司總庫發現,這個核定貯量為30噸的炸藥庫,與庫區圍墻最近距離僅有2米,圍墻外即是行人通道。
一些地區已經嘗到苦果。比如廣州,早年規劃重發展、輕安全,現在遺留下來100多處“城中村”,人員高度密集,建築物耐火等級低,消防通道不暢,是城市消防最薄弱的環節,而整治難度又非常大。
老問題沒有解決,新問題還在不斷産生。幾位督察組負責人看到,我國城市化進程加快,不少地方在新城區規劃時仍然沒有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建設過程中一旦投資不足,首先是砍掉安全設施資金,帶有安全缺陷的道路、建築還在大量産生。
農村安全監管缺位問題亟待解決
接受記者採訪時,多位督察組負責人對廣大農村地區的安全狀況表示擔憂。郭鐵男説,我國近70%的火災和60%的火災死亡人員發生在農村,農村地區理應成為防災工作的重點,可是現在農村對火災幾乎處於不設防狀態。村裏沒有專業消防力量,著了火只能叫消防隊從縣城趕過去。由於路遠,等消防隊趕到,損失已經形成。農民自己缺乏專業工具,基本上只能看著燒。
楊鈞也提出,2005年發生在農村公路上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數佔全國總量的近四分之一,而大量的農村公路無人監管。
公安部治安局局長武冬立在吉林督察途中看到,機動車逆行、三輪汽車、低速貨車佔用快車道現象很多。赴重慶督察組發現,由於對機動車駕駛員考試、發證的管理權限集中在城裏,許多農民一嫌路遠,二怕花錢,摩托車無牌無證上路行駛的情況相當普遍,給交通安全帶來很大隱患。
武冬立説,交通、消防、治安警力嚴重不足的問題在農村地區尤其突出。在地方財力物力有限的國情下,如何加強農村公共安全管理,已成為擺在各級政府面前的一個嚴峻課題。督察組發現,有的地方已經開始對此進行探索。據楊鈞介紹,河南的辦法就比較見效。當地政府招聘了一批工作人員,在各鄉鎮成立交通安全委員會,專管農村交通。派專人深入鄉村,現場對機動車駕駛員考試辦證,解決了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摩托車無牌無證駕駛的問題。同時把鄉鎮政府等方面的力量整合起來,上路協助交警糾正違法行為。現在,河南“農村交通沒人管”的局面已經得到很大改觀。
法制和教育是提高公共安全能力的治本之策
公安部專項督察辦公室負責人李世雄認為,單靠督察組本身,解決的具體問題畢竟有限,這次督察的真正意圖在於促進各地、各部門增強安全觀念,推動全社會抓好安全工作,特別是要破除一些深層障礙,建立公共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
“督察隱患整改只能治標,治本之策還是健全法律法規和提高國民安全素質。”李世雄指出,現行法律法規對公共安全責任偏重“事後追究”,缺少“事前預防”。大多是規定發生事故、造成嚴重後果後才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行政責任,而對不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職責、落實安全工作責任、違反科學決策造成隱患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懲罰力度不夠。這助長了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單位和個人帶險作業的僥倖心理,特別是導致一些領導只部署、提要求,不抓落實,一旦發生事故,往基層人員身上一推了事。
多次重大事故表明,我國的國民安全素質還很低。很多慘禍是人們違章操作釀成的,而這些肇事者本身也成了受害者。督察組在多個省份督察時了解到,群眾安全意識淡薄,有的認為公共安全是公安機關的事,與己無關,對他人違章視而不見。調查顯示,近三分之一的居民、近一半的學生缺乏自救逃生知識。而目前我國國民安全教育尚未形成健全體系,在學歷教育、職業教育和就業培訓中加入安全內容,已成當務之急。
幾位督察組負責人對記者説,經過全國公安機關和各級政府的共同努力,重特大治安災害事故多的勢頭已得到初步遏制,但當前公共安全形勢依然嚴峻。專項督察第三階段已經開始,主要思路之一是,對前一階段發現的問題必須盯住不放,一抓到底。(李柯勇、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