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2006年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0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2月9日電(記者呂諾)今年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

    這是人事部9日發佈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中提出的要求。根據《暫行規定》,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係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暫行規定》要求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和事業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對事業單位招聘過程中違反幹部人事紀律及《暫行規定》的行為要予以制止和糾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