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2月13日電(記者王駿勇) 新學期伊始,江蘇省教育和財政部門聯合發文重申,城鄉低保家庭子女等四類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提出申請,經評審、公示後可享受“兩免一補”。各地“兩免一補”工作所需資金全部由財政部門負責落實。
2005年秋季新學期以來,江蘇省在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開始實施“兩免一補”,即對在公辦農村小學、初中接受義務教育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雜費、免課本費,對寄宿生補助生活費。城鄉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職工證》人員子女,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人或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的孤兒,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學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軍人子女等四大類學生可提出申請,經評審確認後可享受“兩免一補”。
針對目前少數地區對“兩免一補”工作重視不夠,有關政策沒有得到全面執行,所需經費未能得到足額落實的狀況,江蘇省教育廳和財政廳日前聯合下發緊急通知,同時發出致全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校長和家長的一封公開信,要求進一步完善“兩免一補”對象的遴選機制,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學習費用應免盡免,應補盡補。
通知要求,學校對按規定程序確定並領取免費課本的學生,不得收取與課本價款等額的費用以及與免費提供課本有關的費用,不得收取雜費,在學校寄宿的還要補助生活費。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政策,使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同樣也能得到政府、學校和社會的資助。
江蘇還將建立“兩免一補”工作督查和通報制度,向社會公佈諮詢和舉報電話,接受學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對“兩免一補”工作的意見反映和舉報投訴,對違反“兩免一補”政策的事件和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