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副主任王瑞祥在北京表示,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在履行應盡的社會責任方面作出了重要的貢獻,起到了應有的表率作用。王瑞祥是在“企業、公司責任與軟競爭力峰會”上做出以上表述的。他説,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表率作用表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是能嚴格落實對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的責任,以良好的經濟業績推動我們國家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近年來,國資委監管的169戶中央企業,始終保持了銷售收入和實現利潤大幅度提高,資産質量不斷改善的良好局面。2005年實現銷售收入達到6.73萬億元,同比增長了19.8%,實現利潤6267.5億元,同比增長27.9%。到2005年年底,這169戶企業的資産總額已經達到了10.6萬億元,凈資産達到4.6萬億元,分別增長了15%和18.1%,全年總資産達到7.3%,同比提高0.5個百分點,凈資産收益率達到9.7%,提高1.2個百分點。國資委成立三年來,中央企業的銷售總額每年增長1萬億元以上,資産總量每年增加1萬億元,實現利潤每年增加1000億元,為國家創造的稅收每年增加1000億元。
第二個表現是堅持立足科學發展,促進企業發展與社會進步,企業發展與人文發展、企業發展與生態環境的和諧。2004年中石油等六家中央企業率先倡議“創建資源節約型”企業,2005年又有17家企業加盟,帶頭向全社會作出節約資源的承諾。目前,中央企業的安全生産、環境保護等相關內容已經納入了業績考核體系之內。
第三方面就是堅持服務回報社會,積極奉獻社會的公益事業。無論是多年來的扶貧開發,還是1998年的抗洪搶險,中央企業和廣大國資企業總是走在捐物、贈款的前列,進一步增強了企業的軟競爭力。
2006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的第一年,同時,我國處於加入WTO的後過渡期,來自國際市場的競爭壓力明顯加大。王瑞祥認為,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要增強緊迫感和危機意識,強化履行公司責任的理念,當前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其一,要加強對公司責任的理論研究,積極地宣傳企業履行公司責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其二,要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形成對社會、對股東、對員工負責任的公司治理結構。
其三,切實提高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中央企業要努力當好履行公司責任的表率。
其四,要改進企業生産和管理工作,以優質的産品和服務來回報社會,要學習借鑒跨國大公司先進的經營理念、技術標準和管理規範,建立健全各項管理標準和制度,在産品的設計、生産加工、質量性能、價格服務等各個方面,體現出落實公司責任的要求以全面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記者 鮑曉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