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國家電網公司和天津市政府就天津電網“十一五”時期的建設和發展問題舉行會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會談紀要。為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關於加快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的戰略部署,儘快緩解 天津電網發展滯後的矛盾,全面推進天津電網“十一五”規劃的實施,建成與天津發展定位相匹配的堅強電網,為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和天津經濟進一步加快發展提供有力的電力保障,雙方達成一致意見:
一是推動天津電網“十一五”規劃全面實施。天津電網 “十一五”期間規劃建設規模總投資需求為438億元。國家電網公司將充分考慮天津電網基礎薄弱的現狀,適當提高天津電網的裝備標準,使之與天津發展定位相匹配。天津市人民政府將天津電網“十一五”規劃納入天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分區控制性規劃,作為天津市基礎設施重點工程統一協調管理,全市各有關方面進一步加大對電網建設的支持力度。
二是加強天津電網“十一五”規劃實施的組織與協調。國家電網公司結合特高壓國家電網規劃的整體推進,統籌安排天津地區電網項目,加快天津電網主網架的建設,使天津各電壓等級電網同步發展,以滿足天津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天津市人民政府成立天津市電網建設領導機構,研究出臺支持天津電網可持續發展的區域政策,及時協調解決天津電網規劃、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最大限度地降低電網項目在拆遷、徵地、賠償方面的成本支出,推動和保障天津電網“十一五”規劃順利實施。
三是進一步拓寬天津電網建設的籌資渠道。為支持天津電網進一步加快發展,國家電網公司在內部融資和企業債券分配等方面向天津電網傾斜,支持天津市電力公司不斷提高投融資能力和經營發展能力。2006年,國家電網公司安排3億元企業債券支持天津市電力公司作為電網建設的資本金。在“十一五”期間,天津市人民政府每年以無息還本的方式借給天津市電力公司1億元資金用於電網建設。
四是儘快促成電價調整方案出臺,共同推動天津地區良性電價機制的形成。建立合理的電價形成機制是解決“十一五”期間天津電網建設大規模投資的最重要途徑。經初步測算,考慮到天津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天津地區2006年的電價調整水平不低於3分/千瓦時是必要的,也是適宜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將積極研究制定天津地區電價調整實施方案,與國家電網公司一起共同爭取國家對天津地區電價政策的支持,儘快促成2006年度電價調整方案出臺,逐步建立良性的電價形成機制,保障天津電網持續健康發展。
五是努力保障天津地區電力供應。天津市人民政府將統籌安排地區電源建設,推動天津地區電源和電網建設協調發展;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引導電力資源合理利用。國家電網公司積極支持天津地區電源建設,充分發揮國家電網和華北電網跨區聯網的優勢,優化配置電力資源,努力保證天津地區電力供需平衡。
六是建立協商、協作工作機制。天津電網是天津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産業,是國家電網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電網公司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將進一步加強能源和其他領域的戰略協作,共同推動天津電網可持續發展,使之與天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協調,與國家電網建設相同步,為天津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