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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門聯合發文要求重視基層法官檢察官隊伍建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0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10日電(記者田雨)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聯合下發《關於緩解西部及貧困地區基層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法官、檢察官短缺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和機構編制部門要高度重視基層法官、檢察官隊伍建設,以確保西部及貧困地區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正常履行職能。

    近年來,西部及貧困地區一些基層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法官、檢察官隊伍來源短缺、辦案力量不足且有逐步加劇的趨勢。例如,甘肅省共有95個基層法院,從事審判工作的法官共有3593人,平均每個法院不到38名法官。這種現象已嚴重影響了審判工作的正常開展。

    《意見》要求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和機構編制部門要高度重視基層法官、檢察官隊伍建設,充分認識加強這些地方法官、檢察官隊伍建設的重要意義,支持和幫助基層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解決實際困難。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要緊緊抓住全面推進司法體制與工作機制改革的機遇,通過深化改革,制定並實施符合實際、體現法檢幹部隊伍管理特點的政策。合理配置和使用現有法官、檢察官資源,努力提高現有人員的整體素質。進一步加強辦案力量,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退休制度。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司法考試通過率,為解決法官、檢察官來源短缺問題創造條件。

    《意見》提出了中西部地區互派法官挂職鍛鍊、法官、檢察官短缺地區地、縣兩級結對子等具體措施來建立人才對口支援機制,合理調配法院、檢察院辦案力量。因法官、檢察官數量不足而影響辦案的基層法院,由高級人民法院、省級人民檢察院商請省級黨委組織部門通過適當方式合理調配辦案力量。

    《意見》指出,為進一步拓寬西部及貧困地區基層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法官、檢察官的選拔渠道。各地在錄用審判、檢察機關工作人員時,在必要時,錄用主管機關可以適當放寬開考比例。西部及貧困地區的地、縣兩級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可以面向社會公開選拔符合條件的一定數量的法官、檢察官。每年有計劃地選調一批優秀應屆高等院校法律專業畢業生,安排到基層院工作。積極組織開展“西部基層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志願服務行動”活動,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志願者留下工作。

    《意見》強調,要進一步加強基層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法官、檢察官隊伍的思想作風建設。通過大力弘揚優良傳統作風,宣傳表彰紮根基層無私奉獻的先進典型,引導教育廣大法官、檢察官牢固樹立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充分調動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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