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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長:防止以新農村建設等名義佔用耕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18日電(記者陳玉明)國土資源部部長孫文盛18日表示,在新農村建設中,要嚴格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防止以新農村建設等名義大拆大建佔用耕地;要加強村鎮建設用地管理,大力推進節約集約用地;要嚴格徵地管理,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孫文盛強調,要杜絕新農村建設中先用後批、邊用邊批、批少用多等違法違規用地行為,嚴肅查處土地違法案件,堅決制止“以租代徵”、以預審代替審批等違法違規用地行為。要嚴格落實耕地“佔一補一”制度,鼓勵被佔用耕地表土剝離利用,新開墾的耕地要充分利用剝離的耕作層土壤,所需費用可列入項目預算。

    孫文盛説,“十一五”期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是糧食主産區,要以縣(市、區)為單位,重點開展百個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建設,以示範區建設帶動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的全面加強。以土地整理促進基本農田建設,促進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促進有條件的地方遷村並點和舊村改造。

    孫文盛表示,在新農村建設中,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引導農民住房向中心村鎮集中,鄉村工業向工業用地區集中,農業向適度規模經營集中,提高村鎮建設用地利用率。但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一定要尊重農民的意願。要嚴防盲目大拆大建,侵佔耕地,損害農民利益。

    在談到徵地問題時,孫文盛強調,要按照縮小徵地範圍、完善補償辦法、拓展安置途徑、規範徵地程序的要求,穩步推進徵地制度改革。在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的審查報批中,要嚴格控制徵地數量和範圍,加強對徵地補償標準、被徵地農民安置措施的審核。對補償標準不合法、安置措施不落實,不能有效保證被徵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的,不得報批用地。要進一步規範徵地程序,維護被徵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申述權,並全面推行徵地補償安置爭議協調裁決制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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