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3月26日電(記者顧瑞珍)為防止反彈,做好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深入治理公路“三亂”、繼續治理黨政部門報刊散亂和利用職權搞發行,是我國建立健全鞏固糾風成果長效機制確定的“三項治理”新舉措。
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國務院糾風辦主任李至倫在此間舉行的全國糾風工作會議上説,做好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主要是抓好三點:確保中央一系列支農惠農政策的落實,促進農民增收減負;對面向農民的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集資、攤派行為進行堅決糾正,對哄抬農資價格、制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予以嚴厲打擊,對農民工進城就業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限制進一步清理和取消;繼續嚴格執行涉農稅收、價格和收費“公示制”,鄉鎮、村級組織和農村中小學校公費訂閱報刊“限額制”,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責任追究制,積極推進村幹部任期和離任專項審計工作,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和監督。
深入治理公路“三亂”主要是抓鞏固、防反彈,嚴格責任追究。建立健全及時發現和有效解決公路“三亂”問題的快速反應機制。整改不力、問題未得到有效解決的,要予以“摘牌”。要重點對治理超限超載中違規設站、以罰代糾或只罰不糾、執法人員與“車托”相勾結等行為進行查處。
針對我國目前報刊散亂和利用職權搞發行的不正之風,國務院糾風辦已作出安排部署,要求進一步規範發行行為,堅決糾正以任何形式搞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行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