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9日電 中共中央日前印發了《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通知指出,《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的頒布實施,是加強和改進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一個重要舉措,對於培養和造就高素質的幹部隊伍,推動學習型政黨、學習型社會建設,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通知要求,各級黨委(黨組)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貫徹實施《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的重要性,按照《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的要求,創新培訓內容,改進培訓方式,整合培訓資源,優化培訓隊伍,提高培訓質量,推進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真正把中央提出的大規模培訓幹部、大幅度提高幹部素質的戰略任務落到實處,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思想政治保證、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