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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將開展持續9個月的商業賄賂專項治理行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廣州4月12日電(記者陳冀)廣東將從本月起開展持續9個月的商業賄賂專項治理行動,為此專門設立了舉報電話(020-87512315、85587217)和投訴郵箱(zhilisyhl@gdgs.gov.cn)。廣東省工商局鼓勵廣大群眾、特別是企業內部人員投訴舉報,對投訴舉報商業賄賂有功人員將予以獎勵。

    據悉,此次專項行動將重點整治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産權交易、醫藥購銷和政府採購等重點領域和行業的商業賄賂行為,以及限制競爭、非法經營、無證經營等其他違法行為。

    四種商業賄賂行為將被重點查處:一是經營者為銷售或購買商品,採用財物或假借促銷費、廣告費、科研費等其他手段,賄賂對方單位或者個人的行為。二是經營者的職工採用商業賄賂手段為經營者銷售或者購買商品的行為。三是經營者為銷售或購買商品,在賬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行賄行為,以及在賬外暗中收受回扣的受賄行為。四是經營者在商品交易中向對方單位或者個人附贈現金或者物品的行為(按照商業慣例贈送小額廣告禮品除外)。

    廣東省工商局成立了以局領導親自挂帥的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各市、縣工商局也將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工商部門將採取發放調查問卷表、實地走訪、召集座談會和接受舉報、受理投訴等多種方式,對當地市場交易狀況進行深入細緻的調查研究,對發現的案件線索及時立案調查,並集中力量查處一批商業賄賂案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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