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國國土資源公報
2005年,國土資源工作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工作全局,學習貫徹黨中央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深入開展“完善體制提高素質”活動,轉變觀念、轉變職能、轉變作風取得明顯進步,在保護資源、保障發展、維護權益、服務社會等各個方面取得新成效。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和改善參與宏觀調控的工作。研究提出國土資源“十一五”規劃綱要,編制專項規劃。大力推進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努力構建資源節約型社會。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前期工作。進一步加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工作,明確以建設促保護等一系列新舉措。繼續嚴把土地供應閘門,鞏固土地市場治理整頓成果。全面整頓和規範礦産資源開發秩序。全面加強地質工作。地質調查和礦産資源勘查取得一批重要成果。地質災害防治取得明顯成效。積極推進地質環境監測工作。不斷推進國土資源科技創新和信息化建設。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金土工程一期建設正式啟動。不斷推進海洋資源管理和環境保護。不斷提高測繪管理和服務水平。
一、土地資源
根據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結果,全國耕地12208.27萬公頃(18.31億畝);園地1154.90萬公頃(1.73億畝);林地23574.11萬公頃(35.36億畝);牧草地26214.38萬公頃(39.32億畝);其他農用地2553.09萬公頃(3.83億畝);居民點及獨立工礦用地2601.51萬公頃(3.90億畝);交通運輸用地230.85萬公頃(0.35億畝);水利設施用地359.87萬公頃(0.54億畝);其餘為未利用地。與2004年相比,耕地面積減少0.30%,園地面積增加2.31%,林地面積增加0.30%,牧草地面積減少0.21%,居民點及獨立工礦用地面積增加1.11%,交通運輸用地面積增加3.37%,水利設施用地面積增加0.26%。 2005年全國耕地凈減少36.16萬公頃(542.4萬畝)。其中,建設佔用耕地13.87萬公頃(208.1萬畝),另外,查出往年已經建設但未變更上報的建設佔用耕地面積7.34萬公頃(110.1萬畝);災毀耕地5.35萬公頃(80.2萬畝);生態退耕39.04萬公頃(585.5萬畝);因農業結構調整減少耕地1.23萬公頃(18.5萬畝),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30.67萬公頃(460.0萬畝)。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面積為建設佔用耕地的144.56%。
全年新增建設用地43.2萬公頃。其中,新增獨立工礦(包括各類開發區、園區)建設用地15.11萬公頃,新增城鎮建設用地9.82萬公頃,新增村莊建設用地6.66萬公頃,新增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10.76萬公頃。
切實加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明確各省(區、市)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負責。會同農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建設部、水利部、國家林業局等六部委制定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基本農田保護有關工作的意見》。下發《關於開展設立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工作的通知》,發揮典型示範作用,全面提升基本農田保護工作水平。下發《關於加強和改進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的通知》和《2005年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指南》。全年共備案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1326個,項目建設總規模129.12萬公頃,其中,位於糧食主産區項目個數和建設規模分別佔47%和53%。下發《關於開展補充耕地數量質量按等級折算基礎工作的通知》,採用更加嚴格措施改進耕地佔補平衡工作。
大力推進節約集約用地。開展全國存量用地調查,查明到2004年底,全國城鎮規劃範圍內共有閒置土地7.20萬公頃(107.93萬畝),空閒土地5.48萬公頃(82.24萬畝),批而未供土地13.56萬公頃(203.44萬畝),三類土地總量為26.24萬公頃(393.61萬畝),佔城鎮建設用地總量的7.8%。切實執行建設用地“六個不報批”和“八個必須”要求,核減建設用地4631.9公頃。總結和大力推廣100個節約集約用地典型,制訂促進節約集約用地新政策。從嚴控制土地供應總量,嚴格審核開發區、出口加工區、保稅區等24個。
土地管理為經濟建設服務。全年審批建設用地34.68萬公頃,其中國務院批准用地14.93萬公頃,省級批准用地19.75萬公頃;工礦倉儲、住宅等分批次建設用地16.00萬公頃,交通運輸、水利設施等單獨選址建設用地18.68萬公頃。
土地管理基礎業務建設明顯加強。《土地利用分類》國家標準已正式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制定全國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方案。18個省(區、市)開展土地更新調查,1526個縣(市)建立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城市市區地籍調查完成82.24%。國有土地使用證發證率達76.38%,集體土地所有權發證率達33.19%,集體土地使用證發證率達70.69%。25個省(區、市)開展農用地分等定級與估價工作,13個通過驗收。
完善土地市場體系和制度。繼續擴大土地有償使用覆蓋面。繼續完善國有土地出讓制度。全國共出讓土地面積16.32萬公頃,出讓價款5505.15億元。其中,招拍挂出讓面積和出讓價款分別為5.72萬公頃和3920.09億元,分別佔出讓總面積和總價款的35.06%和71.21%。加強土地儲備制度建設。加強土地市場監測和地價管理。根據1000多個縣(市、區)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結果,土地供應來源結構56%屬於存量用地,44%屬於新增用地;用途結構43.33%屬於工礦倉儲用地,30.56%屬於房地産開發用地,26.11%屬於其他用地;房地産開發用地中,商業服務業用房佔29.2%,普通商品住宅佔48.7%,經濟適用房佔9.3%,高檔公寓佔0.2%,其他住房佔12.6%。系統提出房地産市場土地供應政策。
二、礦産資源
2005年,我國地質調查和礦産資源勘查新發現大中型礦産地169處,其中能源礦産40處,黑色金屬礦産3處,有色金屬礦産44處,貴金屬礦産11處,冶金輔助原料礦産7處,化工原料礦産5處,建材非金屬礦産52處,水氣礦産7處。主要礦産中,石油、天然氣、煤、鐵、錳、鋁土礦、鉛和金資源儲量增加,鉻、銅、鋅、硫鐵礦、磷和鉀資源儲量下降。
2005年新的石油天然氣儲量計算規範行業標準發佈實施。資源調查評價工作取得重要成果,大慶油田深部勘探發現大型天然氣田。固體礦産資源儲量動態監測穩步推進。地質資料社會化服務制度改革取得突破。研究起草《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積極探索構建中央與地方各負其責,政府與企業合理分工,公益性與商業性有機結合的地質工作新體系。全面系統分析我國重要礦産資源潛力,提出重點加強勘查的礦種、地區,進一步明確找礦方向。初步查明全國危機礦山資源危機程度和資源潛力,試點項目取得較好找礦效果。下達了第一批危機礦山接替資源找礦項目計劃。
截至2005年底,頒發勘查許可證21824件(新發9282件)。其中石油天然氣300件,煤層氣60件。頒發採礦許可證92582件(新發16820件)。其中石油天然氣採礦權41件。20個省(區、市)開展了探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出讓探礦權554件,出讓價款10.43億元。28個省(區、市)開展了採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出讓採礦權13227件,出讓價款39.49億元。2005年有效的涉外勘查許可證206件,涉外採礦許可證187件。
雲南、內蒙古、新疆、四川、甘肅、青海等省(區)吸引外商投資勘查取得新的成效。河南洛寧沙溝西銀鉛鋅礦、貴州錦豐金礦等項目外商勘查開發取得重要進展。目前,在我國從事礦産勘查開發的國際礦業企業已經超過80家。同時我國企業在世界上30多個國家從事礦産資源的勘查開發工作。
2005年我國礦産品産量快速上升,原煤産量達到21.9億噸,原油1.81億噸,鐵礦石4.21億噸,粗鋼3.52億噸,10種有色金屬1635萬噸,磷礦石3044萬噸,原鹽4454萬噸,水泥億噸10.60億噸。西部石油天然氣産量持續增長,煤層氣大規模開發利用展開。
2005年我國礦産品貿易總額超過3000億美元,大宗短缺礦産品的進口量繼續增加。其中原油進口12682萬噸,鐵礦石進口27523萬噸,錳礦石進口458萬噸,鉻鐵礦進口302萬噸,銅礦石進口406萬噸,鉀肥進口917萬噸。礦産品價格持續上漲,鋼材等部分原材料産能相對過剩,礦業企業利潤下降。大多數礦産供需漸趨平衡,天然氣供應出現短缺狀況。
三、海洋資源
全國主要海洋産業總産值達到16987億元。海洋産業增加值達到7202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比上年增長12.2%,相當於同期國內生産總值的3.95%。海洋三次産業比例為17:31:52,其中,第一産業增加值1206億元,第二産業增加值2232億元,第三産業增加值3764億元。
各主要海洋産業保持穩定增長態勢,濱海旅遊業、海洋漁業及相關産業、海洋交通運輸業作為海洋三大支柱産業,佔主要海洋産業的比重近四分之三,其中濱海旅遊業位居各主要海洋産業之首。新興海洋産業發展迅速,海洋電力業、海水綜合利用業等新興海洋産業在海洋經濟中的地位逐步提高。
我國海洋區域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環渤海經濟區主要海洋産業總産值5510億元,佔全國主要海洋産業總産值的比重為32.4%;海洋漁業、濱海旅遊業和海洋交通運輸業三大海洋支柱産業之和佔本地區主要海洋産業總産值的69.8%。長江三角洲經濟區主要海洋産業總産值5860億元,佔全國主要海洋産業總産值的比重為34.5%;濱海旅遊業、海洋交通運輸業和海洋漁業三大海洋支柱産業之和佔本地區主要海洋産業總産值的74.3%。珠江三角洲經濟區主要海洋産業總産值3000億元,佔全國主要海洋産業總産值的比重為17.7%;濱海旅遊業、海洋漁業、海洋電力業、海洋油氣業和海洋交通運輸業五大海洋産業之和佔本地區主要海洋産業總産值的93.9%。
海洋管理步入法制化軌道,海域使用管理工作取得新的進展。頒布《海洋特別保護區管理暫行辦法》,規範海洋特別保護區申報程序。發放海域使用權證書6887本,確權海域面積27.3萬公頃,徵收海域使用金10.5億元。省級海洋功能區劃編制與報批工作繼續推進。海上執法監察力度不斷加大,全年檢查各類項目12226個,作出行政處罰決定1869件。
海域勘界工作穩步推進。全國已勘定120條縣際間海域行政區域界線,完成縣際界線總數的50%。全國省際間海域勘界的外業調查工作已全部完成,相關省級人民政府正式簽訂了津冀北線、津冀南線和粵桂線的《海域行政區域界線協議書》。
全海域未達到清潔海域水質標準的面積為13.9萬平方公里,海域總體污染狀況仍未好轉。
海洋防災減災措施進一步加強,全海域共發現赤潮82次,較上年減少約15%;累計發生面積約27070平方公里,與上年基本持平;因赤潮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愈6900萬元。
四、國土資源調查
國土資源調查工作取得重要成果。基礎地質調查取得重要進展,服務領域不斷拓寬和深化。青藏高原空白區1:25萬區域地質調查工作全面完成,1999—2005年間,完成空白區1:25萬區域地質調查共110個標準圖幅,面積152萬平方千米,實現了我國陸域中比例尺區域地質調查全覆蓋,取得了青藏高原岩石、構造、地層、古生物等方面許多珍貴的新資料,獲得了一批科學前沿問題的新認識,同時新發現10余條具有相當規模的鐵、銅、硼等重要成礦帶。2005年完成1:25萬區域地質調查11.0萬平方千米,修測面積41.9萬平方千米;完成1:100萬區域重力調查27.8萬平方千米,完成1:20萬區域重力調查3.4萬平方千米;完成1:20萬區域化探調查1.1萬平方千米;完成1:5萬航空遙感調查2.62萬平方千米;完成海洋地質調查多道地震測量3776千米,重力測量2076千米,多波束測量5528千米。開展多目標地球化學調查,對推動農業結構調整、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發揮重要作用。第一個農業地質調查項目——浙江省農業地質調查工作全面完成,共完成調查面積4.36萬平方公里,覆蓋全省86.5%的耕地面積,採集樣品6.6萬件,獲得原始數據126萬個,基本摸清浙江省農業用地的質量家底。全國省級國土資源遙感綜合調查全部完成,覆蓋全國陸域面積的國土資源遙感綜合調查全面完成,取得覆蓋土地資源、礦産資源、水資源、旅遊資源、森林資源、地質災害、地質構造與區域穩定性、生態環境等方面的豐碩成果,建立了省級國土資源遙感綜合調查成果管理、服務系統,為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規劃、國土資源管理與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了翔實的基礎數據。
海洋地質調查取得新的進展。我國海域天然氣水合物資源調查取得新的進展,擴大了我國海域天然氣水合物遠景資源區,圈定了南海北部陸坡區天然氣水合物遠景最有利的重點目標區,提出了首批天然氣水合物鑽探井位。
固體礦産資源勘查取得了重要成果。雲南香格里拉縣斑岩銅礦富集區目前已發現35個礦床(點),區域遠景資源量有望超過500萬噸,普朗銅礦及外圍銅礦床(點)的勘查與開發,將大大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的發展,僅普朗銅礦就引入15億元的勘查開發資金;西藏墨竹工卡縣驅龍銅礦實現了礦床勘查的重大進展,已控制銅資源量百萬噸以上,外圍有較大找礦潛力;西藏多不雜銅礦估算銅資源量200萬噸,具有特大型礦床遠景規模,外圍塞角、鐵格隆等礦區具有斑岩銅礦找礦前景。湖南錫田地區已發現錫礦脈30多條,預測礦田遠景資源量錫50萬噸、鎢30萬噸以上;鄂西地區層控型鉛鋅礦目前發現鉛鋅礦點130余處,預測鉛鋅資源量超過500萬噸;新疆白幹湖鎢錫礦目前已圈定3個鎢錫礦段,工程控制礦脈29條,估算鎢資源量30萬噸以上。
地下水資源調查評價成效明顯。西部嚴重缺水地區地下水勘查取得顯著效益,鄂爾多斯盆地地下水勘查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現已在全盆地內勘查圈定143處可供集中供水的遠景水源地,為鄂爾多斯能源化工基地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提供了水資源保障;四川紅層找水示範取得明顯社會效益,在35個縣(市)建成“小口徑”供水井33.5萬餘眼,讓紅層貧水區117萬農民喝上了潔凈的自來水。解決了近半個世紀的人畜飲用水難題,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出了貢獻。
地質調查資料的公益性服務邁出重要步伐。我國首次公佈 1:20萬化探數據資料,2005年5月,中國地質調查局發佈第一批成果地質資料服務信息,其中包括2.5萬種公開性成果地質資料、8種數據庫類成果地質資料,6萬種非公開性成果地質資料;2005年11月,中國地質調查局發佈第二批成果地質資料服務信息,其中多年來不能共享的1:20萬化探數據資料公開提供社會使用,為礦業投資者選擇找礦靶區提供了重要的信息,受到普遍好評。
城市地價和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取得新成果。根據全國51個重點城市定期定點監測:第一、二、三、四季度全國主要城市地價總體水平每平方米分別為1212元、1225元、1233元、1251元,增長率分別為1.21%、0.92%、0.67%、1.42%。與上年同期相比,城市綜合地價增長4.44%,商業地價增長3.70%,住宅地價增長5.67%;工業地價增長2.37%。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範圍進一步擴大,已達到1000多個縣(市、區)。信息公開工作穩步推進。土地供應計劃、土地出讓公告和供地結果公告共21066條,土地交易等信息40999條。
土地利用動態遙感監測水平進一步提高。完成土地利用動態遙感監測“十五”評估,編制“十一五”規劃。配合執法檢查,開展8個城市的土地利用變化監測。採用同期對比方法,完成北京、杭州兩市十個區新增建設用地遙感監測。完成50萬人口以上城市監測任務,共監測55個市的285個區(縣),監測面積10.62萬平方千米。建立“全國土地利用動態遙感監測快速查詢瀏覽系統”。創建“50萬人口以上城市遙感影像控制點庫”。編輯出版《全國50萬人口以上城市土地利用動態遙感監測圖集》。
五、地質環境與地質災害防治
國務院頒布實施《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制定《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快速處置程序》。
全國已建立4萬多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點,開發全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發佈系統。全國首次地質應急遠程會商成功試運行。地質災害監測預警成效明顯,成功避讓地質災害500起,安全轉移11376人,避免財産損失3.41億元。
全國共發生造成人員傷亡或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854起,造成人員傷亡1021人,其中死亡578人,失蹤104人,受傷339人。地質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6.5億元,安徽、廣東、雲南、四川、福建、遼寧、湖北7個省的損失佔全國總數的91.7%。
三峽庫區二期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通過國家級竣工最終驗收。完成崩塌滑坡治理工程163處、塌岸防護工程71段、高切坡整治147處、深基礎處理項目803處,完成部分搬遷避讓項目。三期地質災害應急治理項目已完成論證,治理工作全面啟動。
長江三角洲地面沉降監測工作取得重要進展。召開長江三角洲地面沉降監測工作聯席會議暨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座談會。發佈了《長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及地下水環境狀況通報》。監測結果表明,長江三角洲地面沉降總體表現為趨緩的趨勢。華北平原地面沉降調查與監測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
繼續開展主要城市和平原區地下水監測,重點推進北京、濟南、烏魯木齊三個國家級地下水監測示範區建設,監測網點質量和自動化監測水平明顯提高。中國地下水信息網開始試運行。
全國160個城市的地下水水位監測資料顯示,與上年相比,水位總體呈上升趨勢的城市有38個;水位保持基本穩定的城市有96個;水位總體呈下降趨勢的城市有26個。全國158個城市的地下水水質監測資料顯示,與上年相比,污染趨勢加重的城市有21個;水質或污染程度基本穩定的城市有123個;污染趨勢減輕的城市有14個。
基本完成各省(區、市)礦山地質環境調查,開展省級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編制工作。中央財政安排礦山環境治理項目資金75331萬元。28個申報國家礦山公園的單位被批准具備國家礦山公園資格。
地質遺跡保護工作得到加強,中央財政安排地質遺跡保護項目資金9600萬元。地質公園建設繼續穩步前進。浙江雁蕩山、福建泰寧、內蒙古克什克騰和四川興文4個國家地質公園被聯合國科教文組織批准為世界地質公園。新批准53個國家地質公園,目前全國共有國家地質公園138個。
古生物化石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召開全國古生物化石保護管理工作研討會暨古生物化石類國家地質公園建設管理座談會。進一步完善了古生物化石的出入境許可制度,規範了出入境審批程序,全年共審批古生物化石出境展出6批次。與澳大利亞政府合作,共同打擊古生物化石的跨國走私和非法交易活動。澳大利亞政府首次向我國移交一批珍貴的古生物化石。
地熱、礦泉水資源保護工作進一步加強。開展“中國地熱城”和“中國溫泉之鄉”命名活動。審查批准命名海南瓊海、北京小湯山、湖南郴州為“中國溫泉之鄉”。
六、國土資源科技與信息化
不斷推進國土資源科技創新。中國大陸科學鑽探工程圓滿完成,獲得了創新性成果和重大科學發現。一批國家“十五”計劃科技項目取得重大科技突破。973計劃項目通過了科技部組織的驗收和中期評估,863計劃海洋資源開發取得突破進展,國家科技攻關計劃項目進展順利。國土資源部“十五”科技發展計劃確定的九大專項項目、四十余項重點項目科研任務基本完成,成果豐碩。在土地資源調查、地質災害監測、地質礦産調查評價領域推廣一批優秀科技成果。
國土資源科學技術獎共評選出一等獎成果10項,二等獎成果61項。加大對成果的集成與整合,《西南“三江”銅、金、多金屬成礦系統與勘查評價》和《中國西南高邊坡穩定性評價及災害防治》項目獲得了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
積極參與國家“十一五”科技規劃方案編制,組織編制完成了《2006年大調查科研項目立項指南》和數字國土工程立項指南。開展了第二批17個部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的專家評審和現場評估工作。制定了全國土地分類國家標準、一批地質調查、地質環境管理、礦業權檔案技術標準等規程規範。全面推進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金土工程一期建設正式啟動。深入貫徹部《十項措施》、《五項禁令》,政務信息網上公開取得新進展。完成國土資源部電子政務基礎平臺開發,國土資源管理的主要業務初步實現網上運行,部分業務實現全流程無紙化辦公。全面推進國家級國土資源數據中心建設,一批基礎數據庫建成並投入應用。初步建成國土資源主幹網,開通運行視頻會議系統。進一步完善國土資源部門戶網站性能,信息服務內容日趨豐富,對外網站已經成為國土資源政務公開的主渠道之一。科技成果網及時公告國土資源科技成果,通報科技工作動向和進展。國土資源網試運行,網站服務特點日益突出。
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成功召開了2005中國國際礦業大會。推進雙邊和多邊領域合作取得突破,境外地質調查和礦業開發合作取得實質性進展。出國培訓和引智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
七、國土資源管理
國土資源規劃工作全面推進。完成國土資源“十一五”規劃重大戰略研究,編制《國土資源“十一五”規劃綱要》。紮實推進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修編前期工作,全面部署省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前期工作,繼續推進各級規劃修編試點工作。開展礦産資源規劃和國土資源大調查“十五”規劃實施評估,編制《國土資源大調查“十一五”規劃》和《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礦産資源勘查規劃綱要(草案)》,組織實施《全國危機礦山接替資源找礦規劃綱要》。天津、深圳國土規劃試點工作基本完成,遼寧、新疆國土規劃有序推進,廣東國土規劃正式啟動,全國國土規劃前期研究不斷深入,第三期國土規劃國際培訓班成功舉辦。
積極改善和參與宏觀調控工作。貫徹“有保有壓、區別對待”的土地供應原則,嚴格新增建設用地的審查報批,保障國家重點工程必需用地。國務院批准建設用地項目851件,其中重點急需建設項目用地460件。共批准建設用地14.93萬公頃,其中重點急需建設項目用地7.44萬公頃。會同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銀監會等六部門制訂《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全年土地供應中,存量用地比例達56%,新增用地44%。各行業的配置相對均衡、房地産開發土地供應結構進一步優化,工礦倉儲用地43.3%,房地産開發用地30.6%,其他用地26.1%。
土地市場治理整頓成果進一步鞏固和擴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於促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進一步提高發展水平若干意見的通知》,進一步加強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用地管理。下發《關於堅決制止“以租代徵”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的緊急通知》。認真落實開發區四至範圍,完成開發區規劃審核,在2004年清理整頓成果的基礎上,核減開發區10個,壓縮面積5200平方公里。初步建成國家級開發區預警預測系統,完成全國160個國家級開發區監測分析。2005年全國土地違法案件查處中立案80427件,結案79763件,收回土地6992.87公頃,罰沒款21.76億元。
積極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下發《關於開展制訂徵地統一年産值標準和徵地區片綜合地價工作的通知》,完善徵地補償標準。在審查報國務院批准建設用地過程中嚴格把關,增加給農民的徵地補償費2.3億元。會同監察部、農業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審計署等部門聯合開展糾正徵收徵用土地中損害農民利益問題。加強以層級監督和行政救濟為重點的國土資源行政復議工作。實行信訪一票否決,10%的建設用地申請未通過審查;全年調處土地權屬爭議案件2.47萬件,處理率達88.21%;國有土地權屬爭議引發上訪案件較去年同期下降了50%以上。
全面整頓和規範礦産資源勘查開發秩序。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全面整頓和規範礦産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全面整頓和規範礦産資源開發秩序。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會同公安部、監察部、財政部、商務部、工商總局、環保總局、安全監管總局等部門建立組成部際聯席會議,指導全國礦産資源開發秩序治理整頓工作,加強聯合執法。會同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全面啟動整頓和規範礦産資源開發秩序工作的通知》,認真開展“三查”工作。依法規範地質勘查行業標準,全面推進全國地質勘查資質註冊登記工作。出臺《關於規範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權限有關問題的通知》。會同發展改革委下發《關於開展全國煤炭資源回採率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對全國27個産煤省(區、市)開展專項檢查。治理整頓石油勘查開採秩序,參加全國油區治安秩序清理整頓。2005年全國礦産違法案件查處中立案17767件,結案17121件,吊銷勘查許可證8個,吊銷採礦許可證249個,罰沒款2.13億元。
國土資源管理依法行政體系正在形成。以制約權力為核心的現代行政程序不斷完善,以高效便民為根本的新型辦事制度全面建立,以公眾參與為保證的依法決策機制更加健全,以公平、公正為原則的資源市場配置方式全面推行,以管理創新為目標的職能轉變取得突破,以維護權益為宗旨的行政救濟機制正在形成,以改革創新為動力的依法行政基礎工作得到加強,以協作配合為特點的依法行政工作機制基本成熟。
八、測繪管理與保障服務
測繪保障服務取得新成效。測繪系統完成測繪服務總值
23.8億元,向社會提供各類地形圖約61.9萬張、數字地圖約12.6萬幅,大地成果8.6萬點、航攝成果約57.4萬片。編制出版行政區劃、教學、旅遊等地圖、圖書2164種,總印數1.7億冊(幅)。組織開發了一批供政府和有關部門科學決策所急需的地圖和基於地理信息的管理系統,為國家和地方重大工程建設提供了測繪保障。 測繪法律體系進一步完善。河北、吉林、江蘇、浙江、江西、山東、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青海等省(區、市)修訂出臺了測繪管理條例(辦法)。在200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修訂後,完成地方測繪管理條例(辦法)修訂的省(區、市)達到23個。
基礎測繪工作不斷加強。數字中國地理空間框架建設取得新進展,1:5萬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基本建成,建成和更新了一批省級1:1萬和市縣級大比例尺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測制了大量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基於網絡的地理信息分發服務系統投入試運行。“西部1:5萬地形圖空白區測圖工程”經國務院同意已正式立項。對珠穆朗瑪峰地區開展了大規模的大地測量和珠峰高程測量工作,經國務院批准並授權,向國內外公佈珠穆朗瑪峰高程新數據8844.43米。國家測繪局與民政部共同編制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圖集》。一大批“十五”測繪科研項目通過鑒定驗收,《空間信息網絡服務技術及産業化》、《空間數據自動綜合技術及應用工程》分別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
測繪市場進一步規範。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和地圖市場監管意見的通知》,國家測繪局會同中宣部、外交部等部門聯合開展了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活動,公民國家版圖意識進一步增強。國家測繪局聯合新聞出版總署、信息産業部出臺了《關於加強網上地圖管理的通知》,進一步加強網上地圖管理。繼續加強地圖市場監管工作,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共查處地圖類違法案件440多件,查封、收繳違法地圖産品25.7萬件。全國測繪資質復審換證工作基本完成,2005年底測繪資質單位達到9100多家。
測繪戰略研究與規劃工作穩步開展。繼續開展測繪發展戰略研究,進一步修改完善了《測繪事業發展戰略綱要》。開展了《全國基礎測繪中長期發展規劃綱要》和《測繪事業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工作。全國絕大部分省(區、市)編制了基礎測繪規劃和測繪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
[注]1.本公報為初步統計數。
2.公報中涉及的全國性統計數據,除國土面積外,均未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