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4月19日電(記者李興文)2005年,全國各地加大企業治亂減負工作力度,共查處“三亂”案件16001件,6553名違規違紀責任人被查處,企業普遍反映生産經營環境進一步得到改善。
這是記者從19日在南昌召開的全國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會議上獲悉的。
近年來,儘管國務院減負辦三令五申,但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在一些地方仍屢禁不止。2005年,浙江省減負辦檢查發現,杭州、湖州、紹興等三市七縣(市、區)民爆器材經營企業原主管部門,違規每年向企業收取管理費175萬元;廣東省減負辦檢查發現,部分單位違規向非公有制企業收取企業法人公告費、鏡框工本費等費用,涉及金額高達655.3萬元。
一度得到整治的亂檢查、亂評比、亂培訓等“新三亂”在一些省市抬頭。遼寧省減負辦檢查發現,去年遼寧省商業廳在開展商業服務品牌活動中亂評比亂收費,加重企業負擔;去年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組織涉企亂評比,違規收取254家企業參評費121萬餘元;去年四川省各地、各部門糾正、取消違規培訓辦班228期,查處亂辦班、亂收費、髮發證問題59件,涉及金額294萬元。
據了解,涉企“三亂”案件主要集中在一些省市的非公有制企業。去年,浙江省共查處涉企“三亂”案件736件,其中涉及非公有制企業案件達586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共查處違規收費案件329件,涉及金額4335萬多元,其中查處涉及非公有制企業的違規收費案件達314件,涉及金額3831萬多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