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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可開展網絡高等學歷教育招生的高校名單公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4月25日電(記者呂諾)教育部25日公佈了2006年可以開展網絡高等學歷教育招生的66所試點高校名單,要求這些高校做好網絡高等學歷教育招生工作,不得以網絡教育名義招收或變相招收各層次、各類型的全日制形式學習的高等學歷教育學生。

    這些試點高校包括: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郵電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語言大學、中國傳媒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中央音樂學院、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中國醫科大學、東北財經大學、吉林大學、東北師範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東北農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含醫學院)、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華東師範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江南大學、浙江大學、廈門大學、福建師範大學、山東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鄭州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武漢理工大學、華中師範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華南師範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南科技大學、四川農業大學、西南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陜西師範大學、蘭州大學、中央廣播電視大學。

    試點高校可以自行組織招生錄取,也可以委託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組織,教育部嚴禁試點高校委託個人或仲介機構代理招生。根據教育部要求,校外學習中心只能配合開展招生工作,不得自行開展招生宣傳和錄取。試點高校在招生簡章中必須公佈本年度計劃招生的校外學習中心名稱,明確有關統考、學歷、學位證書、電子註冊等網絡教育政策要求。嚴禁非高級中等教育畢業或者不具有同等學力者取得專科生或本科生入學資格,嚴禁未獲得專科畢業證書者取得專科升本科入學資格。對招生中髮發廣告、亂招生、亂收費的單位或個人,教育部門將會同有關執法部門嚴肅查處;對出現違規招生和虛假承諾等嚴重問題的試點高校,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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