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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宗教活動場所1700多處 僧尼逾4.6萬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10日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拉薩市市長羅布頓珠5月9日在此間一次新聞發佈會上説,西藏的信教群眾在國家憲法和法律的保護下,享有開展正常宗教活動的充分自由,並得到了政府的尊重和保護。

    據悉,目前西藏各類宗教活動場所達1700多處,僧尼有4.6萬多人;信教群眾家中幾乎都設有小經堂或佛龕,每年到拉薩朝佛敬香的信教群眾達百萬人以上。在西藏到處可以看到善男信女懸挂的經幡,以及堆積的刻有佛教經文的嘛尼堆。在拉薩的大昭寺等寺院,擠滿了磕長頭、轉經、朝佛的信教群眾。

    他介紹説,上世紀80年代以來,國家每年都撥出鉅額的專項資金和黃金、白銀等用於西藏寺廟維修、修復和保護。截至目前,國家用於這方面的資金已達數億元。同時,藏文《中華大藏經·丹珠爾》、《甘珠爾》等一大批藏傳佛教典籍都得以出版,滿足了僧尼和信教群眾的學修需要。1984年以來,政府向寺廟贈送了《甘珠爾》藏文大藏經拉薩版,並先後資助150萬元刻製印刷《甘珠爾》、《丹珠爾》及一些佛教儀軌、傳記、論著的單行本。此外,還恢復了“薩嘎達娃節”等40多種傳統的宗教節日和宗教活動。

    羅布頓珠説,1980年中國佛教協會西藏分會得到恢復,並積極開展宗教界對外友好往來交流活動,先後組團赴十幾個國家和地區考察訪問,並接待數十批來自世界各地的客人。1995年,按照宗教儀軌和歷史定制,並報國務院批准,西藏完成了第十世班禪轉世靈童的尋訪、認定和坐床這一佛門盛事。

    為了更好地尊重和保護宗教信仰自由,中國政府不斷加強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設。在已經頒布了一些關於宗教工作方面的法規之後,國務院又于去年正式頒布了《宗教事務條例》,目的是協調宗教與社會各方面的關係,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利。(記者徐錦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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