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11日召開的2006年全國醫院管理年工作會議指出:治理醫藥購銷中商業賄賂的重點有四個方面。一是要加強醫務人員的反腐倡廉教育,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認真開展自查自糾;二是要健全管理制度,規範醫療服務行為,進一步完善藥品和大型醫療設備、高值耗材集中招標採購制度,恢復醫生用藥品通用名稱開處方的制度,堵住醫生開單提成、收受回扣的漏洞;三是要創新醫療機構監督機制,強化對醫院的巡視檢查;四是要探索改革醫療機構運行機制,規範醫務人員分配製度。會議指出,治理醫藥購銷領域的商業賄賂是一項複雜、艱巨、長期的任務,既要集中治理,又要常抓不懈。(記者 吳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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