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5月14日電(記者郭遠明)江西省首份水稻種植保險合同日前在江西省鄱陽縣樂豐鎮生效,為期一年。種糧遭遇自然災害損失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這表明因風險大、效益低而一度沉寂的農業保險再次在江西積極嘗試。
中國人保財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業務部門負責人介紹,這家公司與鄱陽縣樂豐鎮鎮政府簽訂了“水稻種植保險特別約定”保險合同,規定樂豐鎮1.6萬畝水稻種植以1600萬元的保險金額承保給保險公司,1800多戶農戶成為直接受益人。在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由於水災、內澇、颱風、龍卷風等自然災害造成減産或絕收的,將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農民只需交付3.2%的保險費率,即每畝32元的保費就能夠獲得1000元的賠付保障。
據了解,由於各地自然災害頻繁發生,農業生産風險比較高,因而農業保險發展緩慢,水稻種植更被保險公司視為業務禁區。江西個別保險公司過去已經開展的農業保險業務,也因成本太高,各個險種連保連賠,收不抵支,其保險的範圍不斷縮小。目前,江西農業保險經營的險種僅剩下森林火災保險、生豬保險和柑橘樹保險,保費規模只有幾百萬元。而此次簽訂水稻種植保險合同,就是因為樂豐鎮農田水利基礎設施齊全,抗禦自然災害的能力比較強,保險公司經營風險相對較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