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和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出臺了一系列大力扶持再就業的措施。《通知》明確要求,全區要在3年時間內每年實現城鎮新增就業崗位25萬個,基本解決體制轉軌遺留的下崗失業問題。
《通知》規定,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應繳稅款。同時,《通知》為鼓勵企業聘用下崗人員,出臺了相當優惠的政策: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分流安置本企業富餘人員興辦的經濟實體,吸納原企業富餘人員達到本企業職工總數的30%以上,從事工程總承包以外的建築企業吸納原企業富餘人員達到本企業職工總數的70%以上,經有關部門認定、稅務部門審核,3年內將免徵企業所得稅。
《通知》還對企業大規模裁員作出了嚴格規定:對於企業成規模裁減人員的,裁員方案要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討論;企業一次性裁員超過在職員工20%或一次性裁員200人以上的,必須提前30天向當地政府報告;凡職工安置方案不明確的,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記者龐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