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8日電(記者劉錚)經過多年整頓關閉,我國小煤礦數量已從高峰期的8萬多處下降到目前的1.98萬處,但産量佔全國三分之一的小煤礦,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卻佔全國煤礦的三分之二。
今年1月至4月份,全國煤礦事故死亡人數中,小煤礦佔66.1%,全國小煤礦平均2.5天發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2005年,小煤礦百萬噸死亡率是國有重點煤礦的5.8倍和國有地方煤礦的2.9倍。
記者18日從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了解到,針對我國小煤礦多、安全基礎問題突出的情況,以及加強小煤礦安全基礎工作存在某些個性要求的實際,安監總局和煤監局決定對加強小煤礦安全基礎工作專門下發一個指導意見。
“爭取用三年左右時間解決小煤礦問題”已經成為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工作目標,主要通過三個方面的措施:進一步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和非法煤礦;技術改造和資源整合提升現有小煤礦辦礦水平;加強小煤礦安全基礎管理工作。
國家將繼續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和非法礦井。去年全國各地關閉礦井目標為5026處,由於有的地方工作遲緩,關閉期限一再推後,截至今年4月7日,關閉到位5931處。國務院安委會已下發通知,要求各地抓緊上報今年關閉計劃,加快實施關閉。
國家煤炭産業政策規定,2007年末淘汰産能3萬噸以下的礦井。新建、改擴建礦井單井産能,山西、陜西、內蒙古不得低於30萬噸;新疆、甘肅、青海、北京、河北、東北及華東地區不得低於15萬噸;西南和中南地區不得低於9萬噸。
在小煤礦資源整合過程中,國家要求嚴防借整合之名拖延或逃避關閉、嚴防整合期間突擊生産、嚴防邊施工邊生産、嚴防驗收走過場。通過資源整合確實合理利用資源,提高辦礦水平,改善礦井安全生産條件。
國家將以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為重點,加強小煤礦安全基礎管理工作。嚴格執行瓦斯治理“先抽後採,監測監控,以風定産”方針,嚴禁超通風能力生産,嚴禁瓦斯超限作業;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的礦井防治水綜合措施,堅決防止超層越界開採,堅決杜絕開採保安煤柱和各類防水煤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