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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國保護知識産權行動計劃(全文)及説明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25日   來源:中國網

2006年中國保護知識産權行動計劃(全文)

    一、立法計劃

    (一)起草、制定、修訂部分商標保護有關法律法規

    1、加快《商標法》修改的調研工作,完成修正案草案。

    2、加快制定《商標代理管理條例》,併為實施該條例做好有關準備工作。

    3、對商標行政執法中遇到的熱點和難點加強調研,加快制定《關於商標行政執法中若干問題的意見》,解決商標行政執法中遇到的普遍性問題。

    4、研究商標與企業字號的衝突問題,加快制定《關於處理商標與企業字號衝突問題的規定》。

    (二)起草、制定、修訂部分版權保護法律法規

    1、加快《廣播電視法定許可付酬辦法》的制定工作。

    2、加快《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著作權保護條例》的制定工作。

    3、做好《作品自願登記辦法》的修訂工作。

    4、為了保護信息網絡傳播權,鼓勵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優秀作品、表演或者錄音錄像製品,加快制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

    (三)起草、制定、修訂部分專利保護法律法規

    1、為規範專利代理行為,維護專利代理行業的正常秩序,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修訂《專利代理條例》。

    2、修訂並公佈《專利審查指南》,並相應開展《專利審查指南》的編輯、出版、宣講和英文版的翻譯工作。

    3、在完成專利法第三次修改專題研究的基礎上,廣泛徵求國務院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和專利代理機構的意見和建議,形成對專利法第三次修改的建議方案。

    (四)制定實施“保護知識産權行動綱要”。按照標本兼治的要求,確定重點行業和領域,針對薄弱環節,確定階段性目標,提出強化執法、打擊違法犯罪以及推動法律法規建設、加強隊伍建設和宣傳教育等長效機制建設方面的工作任務,健全行政保護、司法保護、權利人維權、行業自律、仲介機構服務和社會監督共同發揮作用的知識産權保護體系。

    (五)健全知識産權海關保護的各項規章制度,制定《總擔保辦法》等規定。

    (六)制定、修改部分藥品知識産權保護法律法規。

    1、繼續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中藥品種保護條例》的修訂工作。

    2、繼續開展《藥品行政保護條例實施細則》的修訂工作。

    (七)制定並實施《展會知識産權保護辦法》。為加強展會期間知識産權保護,維護會展業秩序,推動會展業的健康發展,由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版權局、國家知識産權局聯合製定《展會知識産權保護辦法》。要求展會管理部門應加強對展會期間知識産權保護的協調、監督、 檢查,維護展會的正常交易秩序。

    (八)加強調研,完善司法解釋,著力解決審判實踐中突出的法律適用問題

    1、在繼續深入調研、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爭取儘快出臺以下四個司法解釋: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知識産權權利衝突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音樂電視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為解決審判實踐中比較突出的法律適用問題,抓緊抓好《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專利侵權認定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稿)》的起草修改工作。

    3、進一步完善2004年12月“兩高”聯合發佈的《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産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為準確及時打擊侵犯知識産權犯罪提供法律依據。對2004年12月“兩高”聯合發佈的《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産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執行一年來的情況進行檢查,對辦案實踐中出現的問題,特別是非法經營數額的計算、單位犯罪、多次假冒等問題,及時加以明確或做出進一步的解釋。

 

    二、執法計劃

    (一)專項整治

    1、商標保護專項整治行動

    (1)公安機關在全國繼續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産權犯罪的“山鷹”專項行動,嚴懲侵權盜版犯罪分子。

    (2)工商部門針對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行動中發現的問題和查找出的薄弱環節,深入開展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查處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社會反響強烈的商標侵權案件。

    2、音像市場保護專項整治行動

    繼續貫徹落實《嚴厲打擊侵權盜版違法犯罪活動區域性整治行動方案》,嚴厲打擊侵權盜版行為。

    (1)公安機關繼續緊緊圍繞深挖非法光盤生産線,查處音像製品發行企業、複製生産單位、印刷企業的侵權盜版行為。

    (2)文化部門以省會城市和大中城市為重點,聯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3次大規模的集中整治行動,切實加強對重點環節、重點地區和重大案件的督查督辦。

    A、第一季度開展陽光1號行動,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B、暑假期間開展陽光2號行動,以清理合法批發、零售、出租店舖經營侵權盜版音像製品為重點,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C、國慶新年期間開展陽光3號行動,重點保護重要國産影片的發行放映。

    3、展會市場“藍天行動”專項整治

    為落實《展會知識産權保護辦法》,有效遏制展會期間侵犯知識産權等行為,規範展會市場秩序,增強展會知識産權保護意識,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提高會展業管理水平,培育知名國際展覽會,商務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版權局、知識産權局、中國貿易促進委員會、國家保知辦等部門將開展為期一年的展會知識産權保護專項行動——藍天會展行動。藍天會展行動以宣傳保護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為重點,以知識産權權利人反響強烈的案件為突破口,全面推進。

    同時,還將開展普及教育工作:(1)印製、製作展會知識産權保護的宣傳手冊和光盤10萬冊;利用網站宣傳《展會知識産權保護辦法》、公佈專項行動計劃方案等;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展覽會展館張貼和散發有關法律法規(中英文);張貼當地知識産權部門的聯絡方式;200家展覽企業和展覽館負責人“守法誠信經營、保護知識産權”公開承諾書籤名活動。

    此外,還將舉辦三次集中培訓,重點介紹展會知識産權保護知識和如何有效防止涉嫌侵權企業産品參加展會。

    4、圍繞“3.15”“4.26”開展專利集中執法行動。“3.15”“4.26”期間,在全國各大區組織開展跨部門、跨地區專利聯合執法大檢查和集中整治專項行動。

    (二)日常執法

    1、文化部門將嚴厲打擊非法經營網絡音樂和網絡遊戲“私服”、“外挂”行為。選擇規模較大、影響範圍較廣的單位為主要打擊對象,嚴厲打擊未經批准的非法互聯網文化經營活動,依法查處侵犯知識産權、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

    2、工商部門以定牌加工、商標印製環節和商品交易市場為重點,加強商標日常監管,規範商標使用行為。

    3、各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將依法重點查處以下違法行為:

    (1)生産印製假標識、假包裝物;

    (2)偽造、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尤其是冒用國內外知名品牌廠名、廠址,偽造、冒用他人質量標識,以及標識內容與標準規定不符的;

    (3)配合工商、海關、商務等部門,打擊利用定牌加工侵犯他人知識産權的行為。

    4、版權部門將以查處重點案件為突破口,加大行政執法工作力度。

    (1)開展打擊網絡侵權盜版等專項治理行動後的檢查驗收工作,防止已經查處的非法組織“死灰復燃”。

    (2)重點查處一批以營利為目的,通過網絡提供電影、音樂和軟體下載的非法經營行為,並以此為突破口,在年內查辦一批大案,關掉一批網站,處罰一批違法分子。

    (3)開展“清理整頓盜版光盤生産線”工作。積極配合光盤複製主管部門清理整頓光盤生産企業,抓住重點,嚴格執法,對侵權盜版光盤複製企業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

    (4)積極配合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等有關部門,在全國開展《著作權法》實施情況檢查工作。

    5、食藥監部門將進一步強化藥品市場的執法和管理

    (1)繼續執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創新藥物早期介入計劃》,利用監管手段鼓勵我國新藥研發水平不斷提高。

    (2)進一步強化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整治工作。

    (3)進一步強化中藥材、中藥飲片流通監督。

    (4)進一步強化疫苗流通監管。

    (5)進一步研究完善藥品、醫療器械抽驗機制。

    6、知識産權局進一步強化專利執法

    參加全國人大常委會專利法執法檢查。加強知識産權保護,運用專利制度促進自主創新,進而為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服務。

    7、為加大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等犯罪,特別是 侵犯知識産權犯罪的打擊力度,規範執法行為和執法程序,最高人民檢察院將在上半年會同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安部、監察部出臺《關於在行政執法中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試行)》。

    8、高法院準確適用法律和司法解釋,公正審判知識産權案件,維護科技創新。

    (1)高法院將準確適用《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産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著作權刑事案件中涉及錄音錄像製品有關問題的批復》,充分發揮刑罰的懲治和威懾功能,認真、及時地指導好所有案件的審理工作,有效打擊和預防侵犯知識産權的違法犯罪行為,保護知識産權。

    (2)各級法院嚴格執行《商標法》、《著作權法》、《專利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公正審理好每一個民事案件,維護知識産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3)各級法院與公安、檢察機關和其他行政執法機關在依法各司其職的同時,繼續密切配合,力爭做到案件一經起訴即依法審理並及時判決。

    (4)針對侵犯知識産權案件中民事侵權與刑事犯罪容易混淆的特點,人民法院在審理中特別注意分清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界限,並注意與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溝通協調,編織嚴密法網。發現有關部門以罰代刑,處理失當的,及時提出司法建議。

    9、高檢院依法嚴肅查辦侵犯知識産權違法犯罪背後的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犯罪,堅決打掉其“保護傘”。

 

    三、機制建設計劃

    (一)建立舉報、公告、統計通報等工作制度,構建具備“信息服務、案件督辦、數據統計、狀況評價、信息預警”等功能的網絡平臺。

    (二)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城市和其他重點城市設立舉報投訴服務中心,強化案件督辦。

    (三)以《關於在行政執法中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下發為契機,進一步推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工作機制的完善。

    1、進一步完善知識産權局與公安部、工商總局、版權局、高法院、高檢院執法聯席會議機制,深化合作內容,拓寬合作渠道,組織跨地區知識産權執法調研,以促進地區間相互交流。

    2、完善公安、檢察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協作配合機制。積極推進《關於在打擊侵犯商標專用權違法犯罪工作中加強銜接配合的暫行規定》的落實工作。

    3、加快公安部與海關總署協作機制的制定工作,加強公安機關與海關部門的協作和配合

    4、建立行政執法部門向公安機關移交侵權盜版犯罪案件線索的工作機制。公安部擬會同文化部、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下發有關文件,明確移交程序等內容,規範侵權盜版案件的移交工作。

    5、積極推廣上海整規辦和檢察院開發應用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臺”的做法,為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工作機制提供現代化的手段和長效的工作平臺,促使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工作真正落實到案件層面。擬於5月下旬與全國整規辦聯合在上海召開現場會,研究、推廣浦東“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信息共享平臺”的經驗。

    (四)推動跨地區執法協作。制定跨區域聯合執法辦法。進一步推動跨區域的專利行政聯合執法工作,針對聯合執法中涉及的法律問題,對適用跨區域聯合執法機制的案件範圍、案件處理秩序等作出可操作性的具體規定。

    (五)開發保護知識産權基礎數據報送系統,定期對外通報我國保護知識産權執法數據。

    (六)進一步完善舉報獎勵機制。公安部擬商文化部、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等部門進一步完善舉報獎勵制度,廣泛動員群眾提供侵權盜版違法犯罪活動的相關線索。對侵犯國家著名出版社、出版物和國外權利人的侵權盜版線索,要進行重點查證,力爭破獲一批大要案件。

    (七)研究並制定信息産業知識産權戰略,建立行業知識産權預警機制。信息産業部為保證行業採購、技術研發和企業生産等各方面工作的順利開展,避免可能發生的知識産權糾紛,加快建立行業知識産權預警機制。

    (八)制定並推動“參展企業知識産權自律計劃”。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推動“參展企業知識産權自律計劃”,建立參展企業知識産權保護評比制度。

    (九)推廣江蘇音像市場管理經驗。近年來,江蘇省積極建設滬寧沿線正版音像製品示範區,在音像市場整治與建設方面積累了豐富經驗。文化部擬召開專門會議,總結推廣江蘇的管理經驗,進一步探索音像市場知識産權保護的長效機制。

    (十)增強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的透明度。

    1、督促有條件的高級法院逐步實現轄區內知識産權生效裁判文書的上網公開。逐步整合知識産權裁判文書網站資源,在中國法院網開闢專欄,配備專人負責知識産權生效裁判文書的上網工作,使裁判文書成為向社會公眾展示知識産權公正司法形象的窗口。

    2、在全國建立知識産權司法保護新聞發佈制度,與有關新聞部門配合,選擇典型案例,定期在公開出版物上公佈,加大對社會關注案件和工作成就的宣傳報道,有條件的地方要力爭同時以英文對外宣傳。

    3、最高人民法院已決定創辦《中國審判》,刊登部分侵犯知識産權案件的裁判文書和審判信息。

    (十一)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在全國法院系統建立健全“知識産權審判庭”,加強知識産權民事案件的審判工作,依法加重對侵犯知識産權行為的處罰力度。

    (十二)繼續加大立案監督力度,切實防止和糾正在打擊侵犯知識産權犯罪中存在的“以罰代刑”問題。檢察機關主動加強與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的聯絡配合,通過走訪工商、藥監、文化、新聞出版、煙草專賣等行政執法機關,查詢案件、查閱案件卷宗,及時發現和掌握行政執法機關不依法移送、公安機關不依法立案的線索,並提出糾正意見。

 

    四、宣傳計劃

    (一)大型集中宣傳活動

    1、4月16-23日在北京軍事博物館舉辦“中國保護知識産權成果展”。

    2、4月20-26日會同相關部門舉辦“保護知識産權宣傳周”。

    3、組織境外媒體記者採訪我國保護知識産權工作。

    4、公安部門將在4月、8月份,採取召開新聞發佈會、集中銷毀盜版出版物和侵權商品等形式積極開展大規模宣傳工作。

    5、4月下旬,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第八屆音像市場法制宣傳活動。

    6、組織中央新聞媒體深入地方和企業進行調研採訪,宣傳報道一批依靠自主知識産權發展的典型企業和知識産權保護方面的典型案例。

    7、針對知識産權領域的熱點話題、焦點問題開展調研採訪,引導社會關注,尋找有效解決途徑,如:關注非職務發明人、為專利技術轉化搭橋、提高青少年的知識産權意識等;

    8、在繼續做好“CCTV2006創新盛典”頒獎晚會籌備工作的同時,嘗試推出更多的以鼓勵創新為主題的活動,擴大知識産權制度的影響。

    (二)召開新聞發佈會

    1、公佈“2005年保護知識産權十大典型案件”。

    2、通報我國知識産權工作的最新進展。

    3、4月20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召開中外記者招待會,發佈“中國知識産權保護狀況白皮書”。

    (三)製作專題節目

    1、製作保護知識産權宣傳片(製作成DVD),保護知識産權大型畫冊,知識産權基礎知識宣傳冊等宣傳資料,以直接和定向發放等形式,加強宣傳延續性。

    2、全面驗收、總結中學生主題教育的經驗並加以推廣,並與中央電視臺少兒欄目合作,舉辦“我與版權”對話節目。

    3、宣傳第九屆“中國專利金獎”獲獎項目,在全社會營造鼓勵創新的良好氛圍。

    4、4月1日前後,在中央及各省區市電視臺播出知識産權公益歌曲和系列知識産權宣傳片,宣傳知識産權制度的作用,提升知識産權的社會地位。

    5、製作以知識産權典型案例為內容的系列電視片,在全國各級電視臺播放。

    6、繼續做好第三屆“巾幗發明家”評選工作,在“保護知識産權宣傳周”期間舉行頒獎儀式,並借助典型事例加強宣傳,推動全社會創新活動的開展;

    (四)出版圖書和印製宣傳冊

    1、印製展會知識産權保護的宣傳手冊,與有關媒體(國際商報)合作對《展會知識産權保護辦法》進行宣傳普及。

    2、在《中國海關》雜誌設立知識産權保護專欄,編輯《知識産權海關保護指南》等宣傳品。

    3、出版面向國有大中型企業的知識産權讀本。

    4、出版一部動漫形式的、面向青少年的知識産權系列圖書。

    5、出版以2005年“保護知識産權——我們在行動”活動為內容的、集仲介紹我國自主創新典型事例的大型畫冊。

    (五)加強網站宣傳

    1、開通中英文“中國保護知識産權網”。

    2、辦好海關總署互聯網的中英文專欄。

    3、充分利用中國商標網開展網上宣傳,不斷充實網站內容,把中國商標網辦成商標局與國內外公眾之間的重要交流溝通平臺。

    4、在中國政府網站、我局政府網站以及相關媒體開設知識産權專欄和專題。

    (六)舉辦論壇,召開專題會議和研討會

    1、舉辦“中國會展國際合作論壇”,並做好宣傳工作。

    2、4月26日舉辦“保護知識産權高層論壇”。

    3、3月下旬在北京市舉辦“中國醫藥領域知識産權保護學術研討會”。

    4、在“保護知識産權宣傳周”期間,舉辦“2006中國知識産權與創新發展論壇”;

    5、召開“信息産業知識産權高層論壇”,就我國信息産業發展中比較突出的知識産權問題進行研討和交流,提高企業的知識産權管理意識和能力。

    6、4月在上海召開“2006中國知識産權刑事保護論壇”,邀請美、歐等國家政府、公司和我國重點企業代表參加。

    7、舉辦“展會知識産權保護國際論壇”,與相關國家探討展會知識産權保護方面的經驗和建議。

    8、召開4次與外商投資企業溝通會議。參會範圍包括外國駐華使領館經參人員和各國駐華商會人員等。

    (七)其他

    1、定期整理和公佈典型的國內和涉外商標侵權案例。

    2、在電視臺或報紙上開闢版權保護欄目,或通過研討、講座等多種方式,廣為宣傳版權保護知識。

    3、4月26日,舉辦國家知識産權局第一個對外開放日,邀請社會公眾和駐華使領館人員參觀專利審批流程和各種服務設施,介紹我國知識産權制度的作用和知識産權保護的成效。

    4、在全國範圍內對修改後的《專利審查指南》進行廣泛宣傳,以進一步普及專利法律法規知識。

 

    五、培訓教育計劃

    (一)實施“百千萬知識産權人才工程”。

    在全國知識産權局系統啟動“百千萬知識産權人才工程”,“十一五”時期,擬培養一支精通並善於運用知識産權國際規則的百人高層次人才隊伍;一支數千人的從事專利管理、專利審查和專利行政執法工作的優秀人才隊伍;一支數萬人的從事企事業單位知識産權工作及專利仲介服務的高素質人才隊伍。

    (二)領導幹部知識産權培訓

    1、在下半年組織開辦“國內重點企業領導人和知識産權業務主管人員培訓班”。

    2、在5月份組織開辦“地方整規辦(保知辦)領導和工作人員知識産權知識培訓班”。

    3、舉辦“廳局級領導幹部知識産權戰略專題培訓班”。

    4、舉辦“高校知識産權教育研討培訓班”。

    5、舉辦“知識産權局師資培訓班”。

    6、舉辦“知識産權局局長專題培訓班”。

    7、組織公安機關知識産權保護工作交流考察團赴美國、歐洲交流考察,了解國外有關法律體系和執法機制,考察國外執法機構打擊侵犯知識産權犯罪的策略、情報運用等方面的先進做法和經驗。

    (三)執法人員培訓

    1、與德國聯合舉辦三期行政執法人員知識産權保護培訓班。

    2、組織面向各地公安主管部門領導的研討班。

    3、組織面向基層民警的培訓班,從法律政策、知識産權知識和執法戰術等三個層面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逐步培養一批專業型人才。

    4、舉辦知識産權公安執法交流培訓班。

    5、舉辦公安機關辦理侵權盜版案件執法培訓班。

    6、舉辦兩期國內相關企業展會知識産權保護方面的培訓。

    7、開展國外中小企業的展會知識産權保護培訓。

    8、舉辦兩期全國文化市場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班,以基層執法人員為培訓重點,進一步提高執法人員對侵權盜版音像製品、違法網絡遊戲的鑒別能力和監管技能。

    9、加強對一線關員,特別是對海關貨管和行郵現場人員的知識産權執法培訓。

    10、積極開展商標行政執法業務培訓和涉嫌商標犯罪案件的移送、商標和企業字號衝突的處理等專題培訓,提高商標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

    11、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對公務員、直屬單位人員和執業藥師等的培訓過程中,將增強被培訓人員對保護知識産權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使他們認清日趨嚴峻的國際國內形勢,提高知識産權保護意識。

    12、舉辦3期高級知識産權管理和法律人才培訓班,吸收全國知識産權局系統的業務骨幹參加培訓。

    13、舉辦全國專利行政執法培訓班,深入開展對專利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

    14、舉辦一至兩期知識産權法官培訓班。

    (四)基礎教育

    推動保護知識産權宣傳教育“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

 

    六、國際交流與合作計劃

    (一)加強立法國際交流與合作

    1、1月赴歐洲考察專利代理法律制度。

    2、3月赴歐洲考察網絡環境下著作權保護制度。

    (二)加強商標保護國際交流與合作

    1、保持並加強和與我國經貿往來較多的國家及地區的商標主管機關的雙邊交流,啟迪思路,拓展視野,加強合作,促進雙邊貿易和投資。

    2、保持並加強與世界知識産權組織、世界貿易組織等國際組織的交流與合作,積極參與地理標誌保護談判、《商標法條約》修改等國際商標法律事務,爭取新建立的國際商標保護規則。

    3、了解我國企業在國外的商標保護需求,在對外交往中協調保護我國企業在國外的商標權益。

    (三)加強版權保護國際交流與合作

    1、定期召開中美電影版權保護協作機制聯席會議,總結中美電影版權保護協作機制的經驗,加強中美雙方的溝通與理解,繼續探討加強保護知識産權的國際合作的有效模式。

    2、繼續與WIPO、WTO、UNESCO 、APEC等國際組織開展版權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積極參加制訂新的版權國際規則的多邊談判和國際會議。

    3、積極開展與發展中國家特別是和亞洲國家的版權合作關係,努力改變對發展中國家不利的國際版權保護制度。

    4、加強與國外版權相關行業組織合作,共同開展打擊跨國網絡侵權盜版的活動。將在打擊跨國網絡侵權盜版活動方面,與美國電影協會(MPA)、國際唱片業協會(IFPI)等國外行業組織進行合作,同時加強雙方在信息共享、技術服務和培訓等方面的合作。

    5、邀請有關國際組織訪華,展示中國知識産權保護的成果。進一步加強與國際知識産權聯盟(IIPA)等外國權利人組織的溝通與交流。

    (四)加強專利權保護國際交流與合作

    1、舉行中美知識産權高層會晤。應美國專利商標局的邀請,田力普局長赴美參加兩局局長會談。

    2、在新加坡舉辦中國知識産權制度報告會,主要介紹中國的知識産權制度,以促進中新經貿發展。

    3、國家知識産權局與WIPO共同舉辦PCT國內巡迴研討班。該研討班在3個城市流動舉行,為期2周。

    4、應美方提議,與美國專利商標局共同舉辦中美知識産權研討會,主要探討遺傳資源、傳統知識的保護問題。

    5、召開亞太地區基因資源、傳統知識、民間文藝國際研討會。

    6、派員赴美國專利商標局作為訪問學者進行培訓。

    7、派員分別赴美國馬歇爾法學院、美國富蘭克林皮爾斯法律中心、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法學院學習。

    8、組織召開專利法修改徵求意見座談會。邀請駐華使領館人員參加,聽取對專利法第三次修改的意見和建議。

    (五)加強海關知識産權保護國際交流與合作

    在中美商貿聯委會的框架下,啟動與美國海關關於“知識産權案件的信息和情報交流”的合作機制。

 

    七、推進企業自律計劃

    (一)組織召開“企業知識産權保護與自主創新大會”

    擬在2月份,由中國企業聯合會、全國工商聯和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共同舉辦“企業知識産權保護與自主創新大會”。由主辦的三個協會共同提出《企業保護知識産權倡議》,與會中外企業共同簽署《企業使用正版軟體倡議》。國務院15個部門和高法院、高檢院共同簽署《關於支持“企業知識産權保護與自主創新行動”的函》,中央企業發佈《知識産權保護響應書》。

    (二)儘快制定《推動大型企事業單位軟體正版化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擬發佈《推動大型企事業單位軟體正版化工作方案》,從第二季度開始推進企業軟體正版化工作。

    (三)大力加強軟體預裝領域生産和銷售環節的管理。

    (1)鼓勵和要求電腦生産廠家在産品出廠前預裝正版軟體。

    (2)鼓勵政府部門和大型國有企業在政府採購辦公電腦時,購買已預裝正版軟體的品牌機。

 

    八、為權利人提供服務計劃

    (一)建設信息技術領域專利數據檢索系統。幫助企業提高專利信息檢索和分析能力,切實解決企業利用知識産權信息中的實際問題,提高企業的知識産權管理水平。

    (二)進一步提高商標註冊工作效率,增強商標審查決定和商標異議裁定的準確性、公正性。

    (三)積極推進商標註冊與管理自動化三期工程系統建設。完善商標數據庫網上查詢系統和中國商標網的功能,不斷提高商標註冊與管理工作的社會服務水平。

    (四)加強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工作。總結新商標法律實施以來開展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工作的經驗,加強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工作,支持形成更多擁有知名商標、國際競爭力較強的優勢企業。

    (五)有針對性地開展商標國際註冊知識的培訓和宣傳。對馳名和著名商標企業以及進出口企業在國外的商標保護情況進行調研,有針對性地開展商標國際註冊知識的培訓和宣傳。

    (六)建設“全國知識産權局系統政府門戶網站”。

    1、網站建設的總體目標是:按照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政府信息服務水平,加強依法行政能力、增加政府辦事透明度和服務公眾的要求,建立方便、快捷、高效的渠道,提供便民服務和互動的平臺,使社會公眾能夠通過門戶網站,了解知識産權發展狀況,及時掌握知識産權信息。

    2、網站的主要內容包括:專利申請須知、表格下載、專利保護、專利文獻服務、專利文獻檢索(免費)、專利在線諮詢以及法律法規和統計信息等。

    3、網站建設的作用:通過門戶網站的建設,進一步提升國家知識産權局對公眾信息服務的水平,對加強專利申請的保護,促進專利技術的傳播起到更加積極的作用。

    (七)召開座談會徵求意見和建議

    1、召開知識産權局與行業領先企業的座談會,邀請在華世界500強企業參加,聽取企業對專利審查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2、組織召開與部分專利代理機構座談會,聽取代理機構對我局專利審查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八)構建專利審查質量反饋體系。初步建成比較完善的專利審查質量反饋體系,促進專利發明人、申請人、權利人以至社會各界對我局專利審查工作的有效監督。

    (九)建立健全市場仲介機構和行業組織。加強調查研究,提出鼓勵和扶持仲介機構建立和發展的政策措施。積極支持、鼓勵行業協會和社會仲介組織開展工作,充分發揮他們在服務社會、服務産業的重要作用,逐步形成政府監督管理、社團自我維權、企業依法經營的良性互動關係。

 

    九、專題研究計劃

    (一)對我國加入“互聯網條約”進行論證分析。深入研究各國加入“互聯網條約”的相關情況並結合我國國情的基礎上,對我國加入“互聯網條約”進行論證分析。

    (二)開展對我國軟體市場正版化問題的調研。尋找當前軟體市場正版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鞏固已取得的成果並進一步推動該項工作全面開展,為我國軟體産業的健康發展和建立有序的市場環境服務。

    (三)加強對海關知識産權案件的辦案程序、證據規則、執法疑難問題和與其他執法機關的聯絡配合工作的研究。

    (四)繼續開展“藥品領域知識産權問題研究”專題研究。提出相關的促進與保護我國藥品行業發展的知識産權政策與對策。

    (五)開展“完善知識産權司法保護機制”問題重點調研。將以實現方便當事人訴訟和法院審理、優化審判資源配置、簡化救濟程序、保證司法統一為目標,提出進一步完善知識産權司法保護機制的科學對策和可操作性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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