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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給勞動和諧企業劃禁區 非法用童工取消稱號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1日   來源:人民日報

    日前,浙江省政府發佈通知,要求在全省範圍內廣泛開展創建勞動關係和諧企業活動。同時,為被評為勞動關係和諧企業劃定“禁區”,今後凡是存在非法使用童工、發生重大安全生産責任事故、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發生影響社會穩定事件三類情況的企業,都要被取消稱號,而具體評選將圍繞十條標準來進行。

    浙江省政府為勞動關係和諧企業圈定了十項標準,包括企業要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無違約現象發生;認真執行《勞動法》規定工時制度和作息休假制度,保障職工健康;認真執行最低工資制度,按時足額發放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工資,按規定支付超時加班加點工資等方面。(江 南 翁迪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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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國務院令第36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