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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大火引發的警示:人類如何遠離自然的報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加格達奇6月3日電(記者李宣良、吳傑)在數萬軍民奮力撲救下,發生在我國黑龍江和內蒙古的三起特大森林火災2日終於被撲滅了。然而,在為此而欣慰的同時,也有沉重的思考與警示。

    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消息,這三起特大森林火災全部是由“雷擊火”引起的,排除了人為直接引發森林火災的猜測。但有關專家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指出,農林爭地、對森林的過度砍伐和開採,是此次火災造成慘重損失的深層原因。一再發生的森林火災、遭到毀滅性開發的森林、日益枯竭的資源,不斷以慘痛的現實提示我們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緊迫和必要。

    這是一組令人觸目驚心的數據和事實——

    人類文明初期地球陸地的2/3被森林所覆蓋,約為76億公頃;19世紀中期減少到56億公頃;20世紀末期銳減到34.4億公頃,森林覆蓋率下降到27%;

    我國人均佔有森林面積和蓄積量分別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20%和12%;

    大規模盲目利用生態資源,使我國的生態資源質量不斷下降,澇、旱、沙三大災害成為威脅中華民族的“心腹之患”……

    綜觀整個社會發展史,人類對自然的每一次不合理使用,都導致了自然界作出報復性的反應。正如恩格斯所説:“我們不要過分陶醉於我們人類對自然界的勝利。對於每一次這樣的勝利,自然界都對我們進行報復。”

    從1987年的大興安嶺“5·6”大火到今年幾乎同時發生的三起特大森林火災,每年多達幾十上百起的各類森林火災,都是大自然對我們發出的警示。

    我們必須認識到,人類要遠離自然的報復,必須學會善待自然,建立起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融洽關係。以一種積極的、主動的態度保護、建設和利用自然。不僅要從自然中獲取經濟發展的各種資源,而且要有步驟地進行環境治理和建設,在全社會進一步樹立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意識,形成有利於節約資源、減少污染的生産模式和消費方式,這樣才能真正實現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生態保護型的社會目標,才能將科學發展觀提出的統籌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的要求變為現實。

    讓支撐人類文明大廈的森林枝繁葉茂,我們的文明才能生生不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