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8日電(記者李斌、衛敏麗)中國科學院8日在此間通過《中國科學院院士章程》(修改稿)。根據修訂後的院士章程,在今後的院士增選中,院士候選人必須獲得的贊成票從原來的“超過投票人數二分之一”提高到“不少於投票人數三分之二”,從而提高了中國科學院院士的門檻。
許多院士認為,原院士章程規定的贊成票超過二分之一即可當選,沒有反映出大多數院士的意願,應提高取得共識的院士比例。
根據院士們的意見,中科院學部增選工作研究小組經過研究,建議對“獲得贊成票超過投票人數二分之一”的規定改為“獲得贊成票不少於投票人數三分之二的候選人,按本學部應選名額,根據得票數依次當選,滿額為止。”
關於“各學部的增選名額”,新的院士章程將原來的“由院士大會的常設領導機構確定”改為“由院士大會的常設領導機構根據學科佈局和學科發展趨勢確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