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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發通知規定全國“交強險”統一單證和標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1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6月17日電(記者毛曉梅)記者17日獲悉,全國統一式樣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證和標誌(分別簡稱“交強險單證”和“交強險標誌”)已正式“出爐”。

    交強險單證是指投保人與保險公司簽訂的,證明強制保險合同關係存在的法定證明文件;交強險標誌是指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保險公司向投保人核發的,證明其已經投保強制保險的標識。

    中國保監會于16日下發的《關於規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證和標誌管理的通知》規定,保險公司經營交強險,應使用保監會監製的交強險單證和交強險標誌。

    據悉,交強險單證分為交強險保險單、定額保險單和批單三個類別。其中,交強險保險單及批單必須電腦出單;交強險定額保險單可手工出單,但必須在7個工作日內據實補錄到電腦系統內。除摩托車和農用拖拉機可以使用定額保險單外,其他投保車輛必須使用交強險保險單。

    交強險保險單、定額保險單均由正本和副本組成。正本由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留存,副本包括業務留存聯、財務留存聯和公安交管部門留存聯。公安交管部門留存聯應由保險公司加蓋印章後交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由其在公安交管部門進行註冊登記、檢驗等時交公安交管部門留存。

    交強險標誌分為內置型和便攜型兩種。具有前擋風玻璃的投保車輛應使用內置型保險標誌。不具有前擋風玻璃的投保車輛應使用便攜型保險標誌。

    內置型交強險標誌的形狀為橢圓形,長為88毫米、寬為75毫米。正面涂膠,使用時將正面張貼在機動車前擋風玻璃處;便攜型交強險標誌的形狀為長方形,長為90毫米,寬為60毫米,四角為圓角,使用時可方便地放置到行駛證或駕駛證中。

    交強險是我國第一個法定強制保險,7月1日之後,未按規定投保交強險並張貼或攜帶交強險標誌的機動車不得上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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