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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我國能源結構中爭取達到16%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1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6月17日電(記者李斌)中國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産業化論壇17日在北京舉行。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兼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局長徐錠明在論壇上透露,根據國務院要求,發改委正在組織編制《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提出了未來15年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目標: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例爭取達到16%。

    記者從中國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産業化論壇獲悉,經過多年努力,我國可再生能源開發已取得很大成績,特別是在水電、農村沼氣、太陽能熱水器等方面已形成較大規模的應用,風電、太陽能發電、生物液體燃料等也得到較快發展。

    徐錠明表示,根據《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我國能源結構中的比例爭取達到16%,水電總裝機達到3億千瓦,風電裝機目標3000萬千瓦,生物質發電達到3000萬千瓦,沼氣年利用量達到443億立方米,太陽能發電裝機180萬千瓦,太陽能熱水器總集熱面積達到3億平方米,燃料乙醇的年生産能力達到1000萬噸,生物柴油的年生産能力達到200萬噸。

    目前,該規劃已經國家能源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討論通過,修改完善後將報國務院審批。

    為確保規劃目標的實現,我國將採取強有力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如建立持續穩定的可再生能源市場,特別是對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規定強制性市場份額目標;落實優惠電價和費用分攤政策,按照有利於可再生能源發展和經濟合理的原則,制定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電價;加大財政投入和稅收優惠力度,國家將設立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用於支持可再生能源技術研發、産業體系建設、解決無電地區用電問題和支持新技術示範項目建設等;建立可再生能源産業服務體系,根據需要整合現有可再生能源技術資源,完善技術和産業服務體系,研究設立綜合性的可再生能源研究開發機構。

    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風能、太陽能、地熱能和海洋能等。受大量消費化石能源所引起的氣候變化及化石能源資源不斷減少的影響,世界各國都在重新審視自己的能源戰略和政策,把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作為解決能源和環境安全的重要措施和途徑。我國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具有開發利用的良好條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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