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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萬寧市24名青少年食野果中毒事件原因查明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1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海口6月19日電(記者趙葉蘋)17日發生在萬寧市和樂鎮新田村的24名青少年食野果中毒事件原因已查明。經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有關專家確診,中毒者所食用的野果為麻瘋果,該果含有的毒蛋白是罪魁禍首。

    目前,經過醫院積極搶救,中毒患者已基本恢復健康,但仍需留院觀察3天至5天。18日1時左右,由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省衛生監督所6名專家組成的專家組抵達和樂鎮衛生院,對中毒患者進行診斷,並對中毒者食用的野果進行鑒定。

    經專家診斷,中毒者所食用的野果在醫學上被稱為麻瘋果,該果含有的毒蛋白能引發食用者中毒。據一位中毒學生介紹,麻瘋果口感和花生米相似,吃後大概半小時感覺到身體不適,腹痛、頭暈、噁心,隨後每隔5分鐘嘔吐一次。中毒者中,21人為中小學生,2人為兒童,1人為社會青年。

    麻瘋果,海南本地俗稱耙籬果。麻瘋果含有的毒蛋白有很強的毒性,對人體紅細胞有溶血反應,對人體心臟、肝臟、腎臟等有損害作用,不能食用。

    目前食用麻瘋果中毒還沒有對症特效藥,萬寧市醫務人員對中毒者採取了及時的中毒處理措施,但由於毒蛋白對人體紅細胞會有溶血反應,患者需要在醫院裏觀察是否出現血尿等症狀,如出現相應症狀還要針對性治療。如果一週後未出現任何症狀,患者即可出院,因而患者仍需留院觀察3天至5天。

    到醫院探望中毒青少年的萬寧市委副書記、市長鄧澤永表示,這24名中毒患者在醫院的醫療費用將由市政府解決,繼續留住醫院接受醫學觀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