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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提高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最低生均公用經費標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23日   來源:人民日報

  上海將進一步加大教育經費投入,提高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最低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小學每生每年從420元提高到520元,初中每生每年從560元提高到720元;學生觀摩愛國主義教育影片的費用將在公用經費中支出;今年秋季起,上海中小學校的教材價格將比去年同期下降10%;高校為新生代辦生活用品必須事先告知……在今天召開的上海市規範教育收費工作會議上,一系列措施傳遞出上海嚴管教育收費的決心。

  為了切實減輕家長負擔,上海市有關部門要求嚴格控制中小學教材價格,嚴禁學校為學生統一訂購或推薦使用教輔材料,不得在市教委規定目錄之外搭配徵訂和發行其他的書籍,並積極推行中小學教材循環使用試點工作。各校在向學生提供服務時,不得在政府規定的收費目錄之外,再向學生統一收取任何其他費用。該市年內將基本完成義務教育階段轉制學校的清理和深化改革工作,防止“校中校”、“一校兩制”和以改制為名的亂收費情況發生。

  針對補課的情況,上海嚴禁學校對本校學生收費補課或與社會力量合作辦學,或以教育培訓機構(學校)辦學的名義,動員、組織、強制或變相強制本校學生參加各類收費的課外辦班;嚴禁中小學校在週一到週五的白天將教育資源出租給其他單位,用於對中小學生的辦班收費補課等。

  對於高校收費工作,上海規定,高校為新生代辦生活用品等,必須堅持事先告知、自願的原則;在首次為學生辦理學生證、借書證、畢業證、就餐卡等在校必須使用或應當取得的證、卡時,不得收取工本費。為正常教學活動提供必需的服務,也不得另行收費。服務性收費應嚴格按照“事先公示、自願選擇、規範操作”的要求進行,並不得與學費一併收取。

  上海還要求各級各類學校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挂鉤的捐資、贊助費(含實物)。要堅持義務教育“就近免試入學”;嚴格執行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限人數、限分數、限錢數)政策,招生比例不得突破。所有教育收費項目和標準必須實行公示制度,學校任何評比、達標等活動都不得與收費挂鉤。(記者王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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