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6月25日電(記者任會斌)據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的消息,2005年國家提出關閉規模及安全生産條件不達標的小煤礦以來,內蒙古至今已壓縮和淘汰煤炭落後産能3000萬噸。
國家加強小煤礦關閉力度以來,內蒙古被公告的486座小煤礦均已按要求關閉,共有3000多萬噸煤炭落後産能被壓縮、淘汰。
作為我國重要的能源生産基地,2006年以來內蒙古還提高了煤炭行業準入門檻,制訂了煤炭企業最低開採規模標準,以促進煤炭工業集約化、規模化發展。依照新規定,大型整裝煤田新開工項目單井開採規模必須達到每年120萬噸以上,露天煤礦單井採煤規模必須在每年300萬噸以上,資源回採率必須達到70%以上。
記者了解到,2006年1月至5月,內蒙古共生産煤炭1.01億噸。目前,內蒙古已停止對單一開採煤田項目的審批,明確規定新上馬的煤炭項目就地加工轉化率不得低於50%。(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