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6月26日電 CEPA實施近3年,從港澳輸往內地的零關稅貨物總值達4.94億美元,即約39.5億元人民幣,稅款優惠額超過3億元人民幣。
商務部的資料顯示,內地與香港、澳門分別於2003年6月及10月簽署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根據CEPA及其後的補充協議,內地與港澳逐步實現貨物貿易自由化。內地于2004年1月1日起對部分原産于港澳的産品實行零關稅,同時取消對港澳産品的非關稅措施(進口配額、許可證)和關稅配額。自2006年1月1日起,內地對原産港澳的産品全面實行零關稅。
截至2006年5月底,港澳發證機構共收到原産地證書申請1.38萬份,簽發了1.32萬份原産地證書,貨物離岸價總值為46.4億港元。涉及貨品類別包括食品、化學産品、藥品、塑料及塑料製品等。(完)